轉需!對稅務籌劃的正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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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籌劃,是指在稅法規定的範圍內,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或遞延納稅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儘可能的獲得“節稅”的稅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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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的特點

合法性:合法性指的是稅務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進行。這裡有兩層含義:一是遵守稅法;二是不違反稅法。合法是稅務籌劃的前提。


籌劃性:籌劃性,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對經濟事項進行規劃、設計、安排,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在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通常具有滯後性。企業交易行為發生後才繳納流轉稅;收益實現或分配之後,才繳納所得稅;這在客觀上提供了對納稅事先做出籌劃的可能性。

目的性:稅務籌劃的直接目的就是降低稅負,減輕納稅負擔。

風險性:在實際操作中,對稅收政策理解不準確或操作不當,而在不知覺情況下采用了導致企業稅負不減反增的方案,或者觸犯法律而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都可能使得稅收籌劃的結果背離預期的效果。

專業性:僅靠納稅人自身進行稅收籌劃顯得力不從心,這需要專業的財務和會計人員進行。因此,稅務代理、稅務諮詢作為第三產業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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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籌劃的訣竅

稅收籌劃的精髓在於事先規劃。例如在合同簽訂階段,企業可以在以下環節做好稅收籌劃工作。

(1)選擇恰當的簽約主體。對於多法人實體運營的集團,選擇低稅負主體與客戶簽約,綜合考慮流轉稅率與企業所得稅負擔。

(2)將合同金額拆分。把商品銷售與服務銷售分開,讓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因為對於混合銷售,稅務機關是從高徵稅的,為了籌劃稅收,儘量多籤低稅率部分的合同。


稅收籌劃的訣竅是:早些,再早些。稅收籌劃要提早,能在籤合同階段明確的,就不要拖到賬務處理階段;能在機構設置時明確的,就不要拖到費用分配階段;能在記賬時明確的,就不要等到檢查稽核階段再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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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應重點關注的三個稅


對大多數企業而言,稅收籌劃是在以下三個稅種上下功夫。

(1)企業所得稅。最可籌劃,利潤越可觀,空間越大。舉例:企業做年報審計時,審計人員來企業發生的差旅費一般都需要由企業承擔。一般企業的做法是將審計人員報銷的差旅費作為招待費核算,那這些差旅費就不能稅前扣除了。對此,我們可以換種角度,差旅費由事務所承擔,將審計費用調高(加入原本需要企業承擔的差旅費),這樣就能做到在稅前全額扣除了。

(2)個人所得稅。合法的手段是借用年終獎,以及用足福利政策、高管與研發人員個稅返還政策。舉例:小明由於年度業績優秀,公司發放年終獎144220元,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核算個稅應交27434元,小明實際拿到手獎金為116786元。如果我們將144220元拆分為144000元作為年終獎,將220元當做正常工資在當月發放,那籌劃後的年終獎個稅只需14190元,小明實際拿到手獎金為129810元,比未籌劃前多增加收入13024元。

(3)增值稅。理論上籌劃的空間不大。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過服務內容拆分、高低稅負分別簽訂合同、拆分企業保持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舉例:動產租賃的兩個概念:溼租與幹租。溼租指連人帶動產一起租,如租車的同時請司機,這可以看做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服務,增值稅稅率為6%、9%;而幹租只是租動產,是嚴格意義上的動產租賃,增值稅稅率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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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切莫做以下兩種稅收“籌劃”


(1)買發票(無論真假)平賬或套現,偷逃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2)做兩套賬,收到貨款後不入賬,不確認收入,偷逃流轉稅、企業所得稅。

這兩類做法都是以身試法。日常工作中,會計人員一定要守住底線,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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