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與泰國大陸架邊界

在馬六甲北部和安達曼海,印度尼西亞與泰國海洋權利主張存在重疊,雙方分別於1971年和1975年完成該海域大陸架劃界。1971年12月17日,兩國達成協議確定了雙方在該海域的大陸架邊界。1971年大陸架邊界從P1沿著等距離到達P2點結束,長度約為89海里。同年12月21日,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泰國達成協議,確立三方在馬六甲海峽北部的共同邊界點T。

1975年,印度尼西亞和泰國同意將1971年大陸架邊界向北延伸至安達曼海75海里的E點。這一段邊界並不是基於等距離方法產生的,而是按照雙方大陸架地形地貌劃分,這對泰國較有利。與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泰國三接點類似,1978年6月22日印度、印度尼西亞和泰國三方也達成協議,確定了三國在安達曼海的三接點位置。至此,印度、印尼、泰國、馬來西亞解決了四國在該海域大陸架劃界問題。

印度尼西亞與泰國大陸架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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