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培養和塑造廣大員工的集體榮譽感和使命感,不斷增強企業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單位全體基層員工,包括各科室、車間(廠)辦公室人員和製造、研發、營銷系統一線員工。中高層幹部不參與企業優秀員工評選。
第三條 一線員工
一、製造系統:包括製造工藝人員、檢驗人員、生產工人、技術工人、輔助工人等;
二、研發系統:包括直接從事新品研究、開發、測試評價的技術人員、中試工廠試製員等;
三、營銷系統:包括駐外業務、推廣、維修、售後技術、財務、導購等員工(含當地招聘人員)。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管理部門
事業部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事業部優秀員工的評選、獎勵等工作,並負責制定、完善和維護評選標準和評選程序。
第五條 相關職責
各二級子公司、職能部應參照本辦法組織制定、完善本單位優秀員工的評選管理辦法,並負責根據評選標準組織評選本單位內部優秀員工,及根據名額比例向人力資源部推薦申報。
第六條 分類
優秀員工按工作性質分成辦公室人員、車間作業長與班組長和製造、研發、營銷系統一線員工。評選時,向製造、研發、營銷系統一線員工傾斜。
第七條 基本條件
優秀員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缺一不可。
一、在事業部連續工作1年以上。
二、遵守考勤紀律,年總出勤率在99.7%以上。
三、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廠規廠紀行為。
四、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服從整體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較大的工作失誤。
五、熱愛美的,愛崗敬業,樂於助人,與同事相處融洽。
六、完全勝任本職工作,能較好完成工作任務。
第八條 優先評選條件
在基本條件已具備的條件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員工可優先參與評比,經綜合評價後擇優確定人選。
*以下分值均表示最佳狀況時的得分,為該項目的滿分;評選時將根據實際情況扣減後計正分。
一、辦公室人員
1.刻苦鑽研業務知識,在本職崗位工作成績突出,受到領導和同事普遍好評。(30分)
2.努力改進工作成效或通過合理化建議,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20分)
3.對推動品質管理、成本控制工作和在體系監控、維護方面作出突出貢獻。(15分)
4.克己奉公,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10分)
5.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10分)
6.在集團和事業部獲得重大獎勵和表彰。(10分)
7.努力提高自身素質,通過自學或其他形式獲得更高一級學歷或學位,並能在工作中得到發揮。(5分)
二、車間作業長、班組長
(一)除具備第七條列出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必備條件:
1.班內至少有一個QC小組組長及兩個以上組員,該QC小組能夠按照企業標準QG/MK08.35《QC小組管理辦法》開展活動。
2.班內沒發生過質量事故。這裡的質量事故是指:
(1)製造過程中,班內有關人員違反有關規定或慣例,造成100臺(件)以上,總價值在3000元以上的產品因類似的問題需返修、報廢或不合格;
(2)產品投放市場後,被消費者、經銷商或顧客服務科投訴有性質嚴重的個別質量問題(如機內有手套或打錯包裝等)。
3.班內材料、零部件進、耗、產賬目清晰,無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重大不明賬目。
4.班內無違反ISO9001/ISO14001體系而被事業部通報批評案例。
5.班內無違反MRPII操作規程而被事業部通報批評的案例。
6.無工傷事故。
(1)班內員工無打架鬥毆等重大違紀及違法現象。
(2)班內工作氣氛和諧融洽,無集體怠工現象。
(二) 優先評選項目有:
1.按月考核,質量水平超過車間指標要求的。質量水平的評價主要基於自檢(含自檢、互檢)及合格率。各車間將上級下達的質量指標分解到各個班,作為車間對班的質量指標。(30分)
2.按月考核,生產效率超過車間指標要求的。各班的生產效率指標,以每小時產出量計算,由車間根據排產任務及實際情況,在現有基礎上制定。(15分)
3.在本單位或品質管理部組織的QC小組活動成果發表中獲獎的或在全國、省、市獲獎的。(15分)
4.按月考核,班內設備故障率在5%以下的。(10分)
5.各車間(廠)每週組織現場評比,或利用上級單位每週的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檢查結果,對評比良好的班實行加分。(5分)
6.每月一次對班組園地、板報進行評比加分。(5分)
7.廣泛徵求合理化建議,採取自主改善活動,效果良好的應予加分;若對產品質量、成本、功能有較大貢獻且經技術開發部、測試中心或生產管理科書面確認的,應給予重獎。(5分)
8.班內人員在舉辦的各項競賽活動中獲得名次。(5分)
9.員工在社會上因好人好事受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書面表揚或感謝的。(10分)
三、製造、研發、營銷系統一線員工
1.工作績效綜合評價。製造系統側重於合格率及服務到位、反應速度等方面的評價;研發系統側重於新品開發質量、進度等方面的評價;營銷系統側重於銷售任務、廣告費用、投訴處理等工作執行能力方面的評價。(30分)
2.通過創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20分)
3.在品質、成本控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15分)
4.在QC活動、團隊建設、合理化建議等活動中表現優異並獲得重大獎勵、表彰。(10分)
5.克己奉公,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5分)
6.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5分)
7.在企業獲得重大獎勵和表彰。(10分)
8.努力提高自身素質,通過自學或其他形式獲得更高一級的學歷或學位。(5分)
第九條 標準說明
各職能部、二級子公司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在此標準的基礎上細化、充實和完善各評選條件,確保評價體系的統一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評選程序
第十條 評選時間
企業優秀員工評選時間為每年7月份,一年集中評選一次;並要求各二級子公司、各部門在6月底以前完成本單位內部優秀員工評選,並向人力資源部推薦。
第十一條 評選人數
優秀員工候選人30名(每年可根據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經綜合評價後從中擇優選出20名,評為企業優秀員工。
第十二條 傾斜原則
1.二級子公司、技術開發部、營銷部員工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
2.製造、研發和營銷一線員工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
第十三條 各單位內部評選
各職能部、二級子公司根據本單位內部的優秀員工評選管理辦法,組織本年度優秀員工評選。
第十四條 候選人推薦
根據下屬各單位員工總人數、整體素質等情況確定優秀員工候選人分配名額;各單位組織填寫“企業優秀員工候選人申報表”(見附件),經主管部長或子公司總經理審批簽字後,按規定名額推薦申報。
第十五條 評選小組組成
優秀員工評選小組由各職能部管理科科長、二級子公司管理部部長等人員組成,總人數為12~15人,下屬各單位原則上只能選派1名評委。
第十六條 初步篩選
評選小組成員依據評選標準對優秀員工候選人進行初步篩選,不符合評選條件的員工將不再參加下一輪投票評選。
第十七條 投票表決
評選小組成員對經初步篩選後的優秀員工候選人進行差額投票評選,每個小組成員一人一票,按得票高低選出前20名,即為優秀員工;若第20名有多人得票相同時,可對相同票數的候選人再進行投票表決,按得票高低選出其中1名。
第十八條 報批及調整
經評選小組評選出的20名優秀員工名單連同候選人申報表,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核,總經理審批。在報批過程中有重大質疑和申訴時,可召集評選小組再進行評選。
第三章 優秀員工獎勵
第十九條 獎金來源
優秀員工獎勵資金來源於企業的管理基金,由經營管理部按照報批的金額統一支取。
第二十條 獎勵標準
優秀員工由經營管理部組織實施獎勵,原則上安排出國旅遊,特殊情況下可組織國內旅遊;若頒發獎金,參考標準為3000元/人。
第二十一條 其他
各部門內部評選出優秀員工由各單位自行組織獎勵,原則上要求已獲獎勵的企業優秀員工不在各單位內部重複獎勵。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並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文件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