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發現老公有外遇,床上憤怒告強姦反被拘留,婚內能成立強姦?

案情:大牛和妻子翠花分離兩年後,終於在今天見面了。就別勝新婚,兩人自然少不了一番親熱,五個小時之後,妻子翠花發現大牛的手機里居然有別的女人的親熱照。翠花頓時火大,對著大牛就是打罵,大牛見翠花知道了自己的外遇,不但不知慚愧,反而對翠花動手。兩人越鬧越大,翠花一怒之下,報警舉報丈夫大牛強姦自己,警方趕來調查。最終查明,大牛不成立強姦罪,而翠花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妻子發現老公有外遇,床上憤怒告強姦反被拘留,婚內能成立強姦?

那麼問題來了,丈夫逼迫妻子發生關係,在法律上究竟能不能成立強姦罪呢?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J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J論,從重處罰。 強J婦女、J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J婦女、J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J婦女、J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J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J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按照我國刑事法律的規定,強j罪所要保護的法律利益是婦女的性自主權,也即是對於發生關係的決定權和具體條件選擇權。作為法律保護的對象,法律對於婦女的保護是很大的。對於丈夫強J妻子的問題,在法律上叫做“婚內強J”,從上述法律規定的字面含義來說,其實被沒有將婚內強J排除在強j罪的含義之外,也即是說,只要丈夫的行為符合強j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丈夫完全是可以成立對妻子的強j罪的。為什麼社會中很少出現對此類案件的支持呢?很大可能上是因為證據不好收集,各種刑事政策不好落實。

妻子發現老公有外遇,床上憤怒告強姦反被拘留,婚內能成立強姦?

可以確定的說,婚內強j是在當前的法律規範下是成立強j罪的。

那麼為何本文中的妻子翠花舉報丈夫強j自己沒有被警方立案呢?這就涉及到強j罪的成立要件問題,主要有以下要件:行為人使用暴力等強制手段壓制被害婦女的反抗,使得婦女無法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進而實現了自己的強j目的。可以看出,使用暴力手段壓制被害婦女反抗,是成立強j罪的的必備條件。本案中,丈夫與妻子翠花親熱並不存在任何的暴力手段,完全是兩人的自願行為。所以丈夫大牛是不成立強j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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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妻子翠花,則因為虛假報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治安管理條例,被警方處以十天的治安拘留則是自作自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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