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各式各樣的陷阱與誘惑
為何被詐騙的受害者反而坐了牢?
案中案、局中局
真相究竟如何?
案
件
詳
情
湖北南漳縣的老王(化名)
總幻想“走捷徑”致富
當他看到一位自稱貸款公司的人
主動跟自己搭訕時
便動了騙貸款的心思
老王謊稱急需週轉資金
申請貸款50000元
該客戶經理向老王發送
“申請借款”小程序的界面
老王按照提示輸入信息
所有手續完成後
該客戶經理又稱
放貸前需繳納5%的手續費
拿2500換50000
老王動心了但身無分文
為了騙取資金
他想到利用朋友小明(化名)
老王找來網上的“照片”
謊稱是自己的親戚
要介紹給小明相親
並以親戚在外務工
回家相親需路費為由
先後騙取小明錢款共計5700元
收到小明的轉賬後
老王立即支付貸款的2500元手續費
客戶經理表示“放款失敗”
還需2500元手續費
於是老王再次向其轉賬2500元
客戶經理又表示
仍需要15000元保證金
老王發現事有蹊蹺
但被騙資金是詐騙所得
老王不敢報案
此時小明也發現
老王編造理由拖延時間
小明意識到自己被騙
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湖北省南漳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老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遂判處老王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責令老王退賠被害人小明人民幣5700元。
此案中,被告人在實施詐騙犯罪的同時,亦掉入了其他不法分子編織的詐騙陷阱,是一件典型的“案中案”。南漳法院已向公安機關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公安機關對被告人申請網絡貸款的過程進行詳細核查,若該貸款平臺確實存在藉助網絡實施詐騙活動,應予立案追究;同時建議公安機關應加強對公眾的防網絡詐騙風險提示,嚴厲打擊網絡詐騙犯罪,淨化社會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