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会玩!新债上市前先回购然后再等你转回来!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基于理性人分析,存在以下动机:


第一种:上市公司主业大力发展,缺乏资金开拓新市场,需要长期的低利息资金。强者想要更强,主动作为。


第二种:我看到竞争对手都发行了可转债,特别是不如我的竞争对手,他能发行成功,我肯定也能发行成功。竞争对手指引,紧随其后。


第三种:真的缺钱,急切需要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少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30%的募集资金不是投向新项目还是补充自己的流动资金。


现实中,资本运作的手法层出不穷,与可转债相关的存在以下比较有意思的资本运作玩法:上市公司一手发行可转债,一手回购股份,而且这个回购股份的目的是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现实中已经有如下几家上市公司存在这样的玩法:滨化股份、海印股份、陕西煤业。


我们以最近的滨化转债来说明这个案例:


回购总资金: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9,399,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11%,回购均价 4.9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9,530.0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0年4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2亿元。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减持公司可转债 240 万张,占发行总量的 10%。实际控制人减持可转债的事情屡见不鲜了。


简单点:回购资金总共使用2亿元,发行可转债募集24亿。累计实际发行22亿。为什么不减少可转债发行规模直接发22亿可转债?背后的逻辑值得我们分析。


滨化股份的股权结构很有意思:实际控制人不是第一大股东,也不是两三个自然人,而是12个自然人,总共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为24.11%。


在国外成熟市场,回购上市公司股权并注销的话,能够减少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回购上市公司股权被视为利好消息,而在A股市场,有时间并不能达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预先设想的稳定上市公司股价的预期。


上市公司用2个亿回购股份,等着可转债在之后存续36个月内存在转股的机会,假如36个月之间不能转股,则这部分回购的股份被注销。36个月之内,存在转股的机会,持债人转股则把回购的库存股释放出来,变成持债人的上市公司股权。


回购期间:从可转债发行、申购到上市这一段期间进行的回购。从二级市场回购把股价控制住,把转股价值控制住。然后可转债上市首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可转债 240 万张,占发行总量的 10%。


这个操作相当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抄了一把自己公司的股票然后为了减持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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