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楼下充电时电死了偷电车的人,死者家属要求赔偿,该怎么办?

沉默无法改变


这个问题看是简单,实际上牵涉到了现在法律的态度。

最近关于违法者因违法行为而死亡后反而冠冕堂皇的要进行索赔,而法院又支持这样的索赔,这就造成了一个咄咄怪事,那就是做坏事的人反而有礼了!

这是不正常的!

本案中叙述中讲到两点,一是行为人住的还建小区(就是安置房),物业基本就是虚设,所以才会有随意充电的事情(按理说,应该有专门的停车场所供停车及充电,在叙述中没有看到)。

第二,小偷(这里有个问题,假如他是这个小区的人,回来路过电瓶车,因为下雨漏电而被电到,那么行为人就有一定的责任)(反之不是,我们认为就是小偷)明知偷东西是违法的行为,却放纵自己的行为。从道德层面来说,肯定是让人反感的,但是现在的法律却让人感觉很糟糕!

换句话说,死者家属要执意起诉,那么行为人也要起诉物业,因为物业没有尽到责任(比如说没有规定场所,没有安全提示等。假如物业有这些规定,那么行为人就有一定责任了!)

我个人以为,你这个事情,要找好证据,因为法律不是道德,它要判决你有问题,你就没有办法!做好两手准备,不打无把握之仗!


高山上的猪


对于这个问题,看似电动车车主不应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严格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还要看充电车的地方是否属于正当的充电场所。

如果电动车主是私拉电线,在公共场所或明确不能充电的公共楼梯口或单元口充电,那么,即便小偷偷电车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如果说电动车车主一点责任没有,估计也是不太可能的。

因为一提到侵权赔偿,最重要的就是要判定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双方的过错责任比例是多少。只有在一方完全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完全免责。

而如果电动车车主在充电的过程当中存在不当,即便小偷偷车是不对的,但是这只能表明小偷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但这并不能代表电动车车主就可以百分之百无责。电动车车主要想完全免责,必须要证明自己在此事件过当中不存在任何的过失。

所以对于侵权责任纠纷,大家不要用生活的角度去想当然的理解,虽然从情感上我们认为,小偷肯定要自己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严格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车主要想百分之百免责,必须要证明自己完全不存在任何的过失,否则,多少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只不过这个比例会比较小而已。

注意车主不是一定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请大家看明白文章之后再做评论!!不要做一个无知的法盲!!!


任律师工作室


看到大家都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那我就从现场和电气的角度来说说题主的过失。


首先,题主是经常拉电到楼下去充电的,这点题主明确了。这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家庭用电大部分都没有保护接地,引到户外使用十分的不安全,而且你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来确保用电安全。从这点看你是有过失的,私拉电线危害公共安全。

其次,家装的用电规范是需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的。

如果是下雨导致漏电那你早就跳闸了,也不会有死人的情况发生。

如果是他动了你的车电瓶,剪了你车的线路导致的触电。那么你要知道,充电器交流变直流后电瓶车这端的电压是不致命的,因为直流

48V电压基本上认为是电不死人的,也是各行业常用电源。


好了,以上知识点都有了,接下来就是分析了。

可能一,题主自家漏电保护器有改过或者拉电电源绕过了漏电保护器,导致漏电了不跳闸,出了人命。题主毫无疑问是主责。

可能二,题主用电正常且规范的情况下。现场发现人剪断了你车里的线电池盖翻开,而插座电源没拔出,这说明现场很可能是伪造的。原因一个是跳闸,一个是车本身的电不足以致命。

可能三,题主主观认为自己是用电正常规范的情况下。现场发现人倒在了插座旁边或许还有紧握插座松不开手的情况。那么很可能漏电保护器是假货,如果楼主是租房子,可以追房东的责任。


总结,我的看法觉得现场是很蹊跷的。

从现场一眼就可以看出人是偷车的,而且是电死的。那么必须满足你的电瓶盖被打开电线被剪,人倒在了插座旁边并且有符合逻辑的过电伤痕,比如手握部分。

所以,如果以上条件都满足,那么只有一个可能。楼主隐瞒了违规用电的事实,而这是必须负法律责任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题主说“说完打官司,我们都要上班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打”

语气异常的轻松,这是出人命了知道么?你觉得你还有班可上么?


芭寶龍


看了评论区的朋友绝大部分义愤填膺,觉得法律和律师有失公允,甚至袒护小偷。大家不妨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毕竟一条生命没有了,虽然是小偷(或者说可能是小偷),但是并非罪大恶极,他/她的生命也应该受到重视。因为生命高于一切。本事件的关键点在于:电动车车主私拉电线充电有没有给他人造成潜在的触电危险。因为楼主没有具体描述此人是如何被电死的。我们分如下两种情况:1.下雨天电线或者插座漏电?2.小偷自己剪短电线漏电被电死?如果是低一个楼主有相当的责任,如果是第二个楼主责任小一点,因为下雨天剪断电线有触电危险这是常识,危险主要是小偷自己造成的。但是不管哪种情况,如果楼主是私拉电线都是有一定责任的。试想,如果是夜归的邻居不小心踩到本来就漏电的电路而触电呢?如果是清洁工清晨从楼道里边推垃圾车碾到电线导致漏电而触电呢?或者如果因为漏电电动车/电线起火给小区造成火灾呢(事实上,因为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造成火灾的案例并不少)?

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小偷可恶而罔顾其生命的权利;不能因为偷电动车让很多人深恶痛绝(因为生活中很多人都是受害者)而不看到私拉电线充电可能给他人造成的潜在危险。

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保障每一个人合法的生命和财产权益。而在所有的权益中生命权益是第一位的。这其中就包括你我这样的普通老百姓,当然也包括罪不至死的小偷。

另外,评论中有很多“杠精”说,那这样的话小偷偷高压线是不是供电局要赔?有人在铁轨上偷东西被撞死是不是铁路局要赔?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因为高压线和铁轨上的危险是常识。而小区楼梯口和电动车本身都不是危险区域和物品。也有一些人提到之前的案件,小偷入室盗窃被主人看到后跳楼身亡,老人爬免费园区果树坠亡。个人认为这两个人案件主人都是无责任的,因为主人无任何违规过错,而且跳楼和树上坠落危险也是常识,造成死亡的行为完全是其在明知存在危险的结果下的个人选择,跟主人无关。

我举一个很好理解的例子,如果一个人去逛街,背一个包里边装着一个炸弹💣,遇到另一个人抢劫,抢走之后打开包被炸死了。那么你觉得这个背包人背包人对于抢劫犯的死亡有责任吗?


JackChen煜


电动车在楼下冲电时电死了偷电车的人,死者家属要求赔偿,类似这种自己因做坏事造成后果的就想着要别人去承担责任的当事人和家属真不少。类似的奇葩新闻也是层出不穷。

1、小偷入室偷窃,居民大喊一声,吓得小偷从高楼摔下致死,小偷的父母把居民告上了法院,索赔67万余元。


2、小偷偷了我的车,在路上行驶时出了交通事故死了,我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3、抢夺孩子时,人贩子摔倒后被车压死,母亲有责任吗?

4、老太偷邻居洋水仙包饺子给孙子吃,中毒后上门求赔偿有道理吗?

为什么身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小偷出了事情之后会居然敢厚颜无耻的向合法权益被损害方索赔。

1、“总要有人为死去的人负责”!小偷及其家属就是抓着这句话不放,才敢死皮赖脸的向被偷东西的人索赔。但我认为这句话本身就是屁话!小偷自己作死,只能自己负责!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任何人都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所以电动车车主无需赔偿。

2、因为社会上有了小偷在偷东西的过程中受伤或者死亡后向受害人索赔成功的案例,因此使得小偷更加有持无恐,更加厚颜无耻了,偷东西得手了就可以享用偷到的东西了,偷不到,摔一跤或死了就可以反咬一口,向被偷者索赔了。




电动车车主需要给死去的偷车贼家属赔偿吗?

根据过往案例,电动车车主可能免不了赔偿。

1、只要发生伤害事件,对受害较大一方肯定会给予适当的补偿,那怕是什么“人道主义”救助也罢;

2、在此事中电动车车主私拉电线充电造成小偷身亡,这是他的主要责任所在,所以他脱不了干系;

3、电动车车主认为死亡的是小偷有什么依据?公安机关确认是小偷了吗?即使是小偷,生命权是大于物权的。

有人说,偷东西的罪不至死,都是罪不至死所以才有那么多偷东西的,摘人家荔枝摔下来了找主人赔偿,偷人家菜毒死了找人家赔偿,偷电单车电死了找人家赔偿,本来被偷的人就是弱势群体还要给人家赔偿。真让人气愤!

小偷摆明了做了小姐还要立碑坊,我觉得不应该可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人总要为自己犯下的过错而付出代价,只不过被电死的小偷付出的代价比较惨重罢了。但那也是活该的。

希望警察查清楚,如果不存在私拉电线,电动车车主一分钱也不要赔给小偷。如果是私拉了电线,也要小偷负大部分责任。其实说电动车车主是为民除害也不为过。所以只要承担一小部分责任,以后注意不要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就是了。

对坏人的仁慈就是对遵纪守法的公民的残忍,所以希望法律能严惩坏人,还社会安定!


天使宝贝乐乐


唉,简单的事情,为何老让人觉得憋屈呢?

懂一丁点电常识,先断电,可保命,这也是小偷先生不爱学习,才丢性命哈,,!

现在知道知识与命运的关系了吧?,,

从心理学角度,小偷是不能惯的,自古败家皆纨绔,说的就是心理学上的破窗效应,

即一个不好的行为,若不能及时得以纠正,那么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破窗的行为接踵而至,,

对错误的过度友善,友友们还记得农夫与蛇的故事吗?,,

枯恶不俊,最终害人害己的事情,还少吗?

所以首先,法律的公正就在于保护无过错方,若被人侵权还要赔人20万,岂不是让人蒙受不白之冤吗?,,

而车主赔不赔钱,看这两个最关键的节点:一是否私拉电线,第二是电动车在充电状态下正常使用,与小偷先生胡乱使用,是谁制造了安全隐患,

第一,车主只要使用的是,正规 生产厂家生产的移动电源装置,无破损,不漏电,放置于行人只要不有意为之的安全位置,就应认定无过错,

因为再严谨的装置,也经不住人为的故意行为哈,,,

而且,给普通电动车设置充电桩,不知是否有相应的具体规定,还请知道的朋友来具体普及一下吧!

所以,法律最重要的就是讲证据,比如第一:法律早已规定,任何公私财物都不容许任何人擅自去动,对吧?就像我们停放在楼下的车辆,只要停放合理,若还每天让人动来动去,多窝心呐,,

其二,就是想要人赔钱,就是要拿出证据,比如小偷先生非法打开了你的车体(相当于对车的撬门破窗),我们正常使用是安全的,而小偷先生偏偏要打开,不该打开的地方(比如没钥匙自己接电线想直接启动等),被电到,却还要别人背冤枉,那是件多么憋屈蓝瘦香菇的事情啊,,

忍不住就想先问个小好奇:世上电单车千千万,为何冥冥中,惟有友友车能电到小偷?这车最好的诠释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法律,讲的是责权利,责任和义务,而小偷先生,并没有法律赋予的使用该电单车的权利,而是他自己擅自做出的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盗窃,偷!

也就是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每一个成年人,都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所造成的全部前因后果,负责!


比如,人们日常乘坐公交逛商场,公交车,或者商场的电梯,是商家提供的公共使用的工具,他们与顾客已经形成了合同义务关系,他们提供的公共设施,就必须要有安全保障,,

而车主的电单车,并不是公共服务设施,就比如,友友自己吃饭用的饭碗,被小偷偷去吃东西,噎死了,那么谁,有何权力来向这个饭碗的主人,来索要赔偿20万呢?

如果这个碗,噎死了个小偷,还要出20万,那么,这是一个多么神奇的碗宝宝啊,,

小偷先生自己要玩这种惊险刺激的行业,没出问题是侥幸,出了问题,自己的选择,自己买单,这属于自己给自己的保险清单吧?

就象这,明知道会被吓到喊妈,自己还偏要去做,

如此,自己不都应明白,这需要自己承担风险吗?





虽然说事情是这么一个情况,但还是建议友友,把自己的电动车好好的,清理检查归置一遍,虽然说有刮风下雨天气的原因,但毕竟发生过电到小偷的事情,万一哪一天电到了自己呢?

再说,万一友友的这辆车,如果对小偷特别有吸引力呢?比如已经电翻了一个,然后又吸引来另一个小偷先生又来偷呢?电翻了一个又一个,友友的心里可能也不太好受吧?

是的,虽然小偷可恨,但我们毕竟都是善良的人哈,总不能象电老鼠一样,整了一个又一个吧?

所以,还是赶紧去验一下车吧,今后,好好爱惜你的这宝车哈,,

毕竟这里已有了一段小历史:一位小偷先生,因为你而躺下了啊,,,。。!

还有就是,这车,幸运的保护了自己,而没有被偷走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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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晨光刘让飞


你不能保证证明他是小偷。也不能证明他是在偷盗的过程中被电死的!也有可能是他在偷盗过程中被人发现,把他自己吓死的。你本人在公共场所安全的用电,肯定得到小区的制度许可!!!这个是重点!而电是由专门的供电系统提供。如果说电能打死小偷,那么,电也可以打死其它的用电人。这么说,你应该明白。场地是小区!电是供电系统提供!“贼”能不能证明他在偷电动车?死因是电打死的?是吓死的?还是其它原因?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你的电动车受到损失,你也是受害方!!!说这些:你跟最后一条有关系!前面的好像与你半毛钱关系没有。这起事件你就是受害者,有,且必须追责!还有,你不能对任何一个人扣帽子——就是不能说他是小偷,贼。这件事,你必须保证自己是正常的给电动车充电。没有通过电——“设置任何电网”,保护自己的车不被偷盗。如果你真的有上面的行为,经济赔偿是小,可能必须要付刑事责任。


张瑞197620723


应"卢成辉1"等三人邀答!

电动车在楼下充电电死了偷电车的人,要求赔偿20万,该怎么办?

1⃣️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人死在了你的电动车旁,这是你脱不了的干系!不能凭你一面之词,案件的本来面目要靠公安机关第一现场调查取证认定事发的原委、本案我没有一手资料来判断,只有推理断案了!

2⃣️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法律规定任何人无权利剥夺他人生命,死者是不是贼?现场取证结合死者的一贯表现就能判出他是来偷车的还是误碰的,这一手资料公安会拿出一手证据的!

3⃣️车主说没有责任,要由公安现场认定:

一、你确实没有在车子上布置裸线有意触人?这一点是案子定性的关键!如是有意伤害,不但要赔偿还要视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二、你的充电器确认没有经人为的有意图的私拆下改动电路?

三、对于人遭电后有3种情况不跳闸:

a没装触电保护器,或失灵、(这要逐层追究责任!)

b、用变压器提高次级输出电压,电人后不跳闸、

c、充电器输出端电人不跳闸,因为输出端电压是线圈经高磁感应的,与220V不相通!

4⃣️正常电瓶车充电器盒子安装固定是好的,上方输入220V交流电线路这是完全安全的,为了证明充电器的电路是否安全,我拆开了我家的充电器,将电源220V两插桩与输入电瓶两插孔用10k档正反相测试,表针丝毫不动作,防止有误,我测试家中所有的充电器都没有测到输入与输出有直接相通作用。

如果尸检确认为触电身亡,这第二种可能为超过人身最低安全电压36V以上,在潮湿条件下对人的电击伤害!

5⃣️假设死者是偷车的,因为外面下雨,他全身潮湿,如他手抓电瓶的某线路有可能遭电击(麻,抽感觉,)但不应该致命、只有他误碰220V插座以及破坏的电源线才会致命、还有就是你的充电器不规范输入与输出测到电阻,存在着电瓶与220V交流相连通所致。

6⃣️你的充电器是原装,造成了人身伤害,生产厂方无责任赔偿,厂方在充电盒上都有明文!(避免雨淋,潮湿)

7⃣️如果以上事实都佐证你车主是无辜的,确认死者为偷车的,那死者有50%责任、那还有一半责任便是你和小区物业的不作为、有的小区为何无人管理?就是因为业主齐心不缴物业费,使物业瘫痪、如果你家按章缴了物业费,那物业要负40%的责任,你自己也得负10%责任,因为你在公共场所无遮拦的环境下私自拉线充电,(因为这公共点不属于你的车库,你这是占用,不出事都不以为然,出事了就要追究一定责任)这就本身带来了安全隐患,如果现场确认死者不是偷车贼,是为了一时避雨,因挪动或触碰了带有瘾患的充电车,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虽然是误伤,(排除了故意伤害罪),那你车主就得负全责!

⚠️安全用电!人命关天!!!





许科云


首先你要保持沉默,不要跟小偷家属有任何关于责任划分的讨论和争辩,以防对方录音取证。如果对方要你赔钱,你明确地表明态度:“法院见”,毕竟20万对你来说不是小数,没有必要私下协商解决,对方继续纠缠的话你就报110。

其次,对于你在楼下充电瓶车的行为应该有一个专业检测,假如这样的方式存在安全隐患,也就是说不是小偷的人不小心碰到电瓶车,是否也会触电死亡,这点非常关键,影响到你承担责任的比例。



另外,还要看小偷在偷窃过程中是否对电瓶车进行破坏,因为在普通情况下,小偷只需拔出电源插头,然后破坏车锁(你不会把电串联到车锁上吧?)。此事公安部门应该已经介入调查了,这点要实事求是的说明。

最后,你最好找律师事务所,由律师出面帮你节省费用,在对方违法犯罪和作案工具、手法上下点功夫,尽量减少你的责任。毕竟死了人不可能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尽量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吧。遇到这样的事情很倒霉,就算人生中一次考验吧,没有什么事过不去的。


魔都魅影


这个社会怎么了?违法的人,就是违法了,为什么老是有家属为违法而损失的人索赔,我真的醉了。广东老人偷摘绿化树上的芒果而摔伤,家人就可以告公园等单位,小偷偷东西而摔伤,送命,小偷家人就可以告执法者,追的人,小偷偷电车被电死,就可以告主人,关键的是法官还主张了原告的索求,这个社会怎么了?做违法违背道德的事,没有付出成本,反而成为发财的手段,还有底线么?为什么个人的不法行为要让整个社会来买单呢?难道要国家立法把所有道德层面的问题规范完么?如果我知道当年判彭宇案的法官,我一定会告诉我的孩子,这个人老了的时候,一定不要给他让做,如果倒在路边,一定告诉旁边的人,就是他让中国人的道德边低了。如果小偷的家人要告,一定要公开审理,并且要公开宣判,不能让坏人的成本做坏事的成本太低,太低就是对整个社会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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