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際不打小孩日,@所有老師,別讓懲戒變成了體罰

今天,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孩子日

”,也稱“@無巴掌日”,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每天都在和孩子打交道,面對調皮的熊孩子,你是不是經常會有“想扇他一耳光”衝動?但你---真的不能這麼做。@暴力不是教育的必須

今天是國際不打小孩日,@所有老師,別讓懲戒變成了體罰

一、我們先來看看法律上關於體罰學生的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


二、教育部關於教育懲戒的最新規定:

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發布關於《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

第四條:學生違反學生守則、校規校紀、社會公序良俗、法律法規,或者有其他妨礙教學活動正常進行、有害身心健康行為的,教師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可以視情況予以適當懲戒。

第十三條(禁止情形)(二)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覆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行為。

今天是國際不打小孩日,@所有老師,別讓懲戒變成了體罰

微笑在教室裡的學生女孩和她的朋友在背景中

三、罰孩子寫作業,算不算變相體罰?

  • 1.恰當的罰抄,是老師教育學生的常規手段。

知識的掌握需要一個熟練的過程,任何成就的取得都要艱苦的練習。比如老師在教孩子認字時,會反覆領讀,學生要反覆熟讀多遍,甚至要能背誦,熟讀到背誦的過程是不斷強化記憶的過程。恰當地抄寫,不是簡單的重複,也是讓知識內化的過程。

小學生在剛開始學習寫字時,佈置的作業就是從筆畫到簡單漢字反覆寫、反覆練習,鍛鍊孩子書寫的肌肉記憶,達到認識、會寫的效果。

如果一個學生主觀不努力,老師適當佈置一點抄寫性作業,一是為了鞏固知識,二是適當的懲戒可以端正學生的學習態度,如果老師連這樣的懲戒權力就沒有,教學工作將無法開展,教學質量也不可能提高。

  • 2. 罰抄是罰,體罰是罰,兩個“罰”字的內涵是有質的區別的。

前者適量,是為了讓學生學習知識,起到必要的懲戒效果,後者超過了學生體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讓學生身心受到了較大傷害。客觀上,前者善意,後者非善意,是為懲罰而懲罰,偏離了教育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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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過量罰抄作業就是變相體罰。

罰抄作業的目的是為了教育和警醒孩子,不是為了罰而罰。老師在佈置作業的時候要考慮學生的年齡特徵、學習能力以及教育部門關於每天學生家庭作業總時間的規定,超過規定就是變相體罰。如何把握懲戒的度和量,這也是教師教育能力的體現。

懲戒作業可以有,但一定有方法,懲戒完之後不是隻有懲戒的動作,而是要有最終的結果,這樣的懲戒才是有意義的。

三、給家長朋友一點建議:

1. 老師罰學生抄作業,肯定是孩子在學習上出了問題,讓孩子受到應有的懲罰,是他成長中需要的挫折。家長應該搞清孩子受罰的原因,然後對孩子進行教育和引導,而不是去質問老師。即使心裡有什麼不滿,也可以私下裡當面委婉地跟老師協商。這不是委曲求全,而是一種策略。教育不是單方面的,需要家校之間充分溝通、密切配合。

2. ,“玉不琢,不成器”,“教不嚴,師之惰”。懲戒不光允許適量罰抄,還可罰站、罰掃地勞動、罰跑步,學生違反紀律嚴重的還有權要求家長到校配合處理,甚至要求帶回家進行教育,懲戒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教育孩子。教育既要維護教師懲戒權,讓老師敢管能管;又要維護學生權益,讓學生不受傷害。兩者在目的上沒有衝突,都是為了更好教書育人,促進教學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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