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於明年1月27日召開

羊城晚報訊 記者侯夢菲、通訊員任宣報道:11月27日下午,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在廣州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玉妹出席會議。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徐少華主持會議,黃業斌、羅娟、呂業升、王衍詩、王學成、王波出席會議。各地級以上市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決定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1年1月27日在廣州召開。

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水汙染防治條例》《廣東省綠色建築條例》《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廣東省志願服務條例》《廣東省溼地保護條例》《廣東省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九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止餐飲浪費的決定》;表決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州、深圳、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茂名、肇慶、雲浮有關法規、決定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2020年省級財政第三次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表決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列席和邀請列席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人員的決定》。表決通過廣東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關於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印發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

會議還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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