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雪尋妹
如果合法婚姻真的像現在這樣…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如果婚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得不到應有的伸張和盡責!
如果對破壞別人家庭、對婚姻內二當事人沒有具體的法律約束、制裁和懲戒措施…以後大家都不用再去結婚、只去找靈魂伴侶…就只是早晚的事了!
因找靈魂伴侶相對於結婚而言:對男性來講…所花代價真的是微乎其微,而且還正符合男人的特性…可以隨時的、很自由的、就去換個新人!對女性來講…不用生養孩子,不用去做家庭保姆,不存在再對對方和對方家庭產生什麼不滿和怨言、怨恨,不合就換,可以再去找適合自己味口的!正是因為這些好處的存在,誘惑力才如此之大!現在很多年輕男女…都存在、在向這一方向去努力的苗頭!
天地我心
人生命運很無奈,婚姻是人生的殿堂,婚姻是人類的搖籃。不存在婚姻的社會,是一個趨向消亡的社會。
既然存在伴侶,理當促成婚姻的結合。婚姻是一種儀式,也是一種穩定的和諧。人活著,沒有了婚姻,沒有了性福,不能說是幸福生活。
人生欲求的短暫的快感,總是虛幻的泡影。
人生有愛,需要追求和奉獻,敢幹去面對一切的慘淡。
生命的堅韌喚發出生命力,這個生命力付予世界的博愛。愛的追求,是精神文明的境界,是現實主義的真實生活的群體社會。
人類有責任和義務建設發展我們的社會,有義務宏揚人類精神。
乘午
靈魂伴侶可欲而不可求,人生難得一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