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三桂如果不开关迎清军,李自成与大明朝会怎么样?

富元制作


你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下面小编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吴三桂如果不开关放清军入关,吴三桂会面临被李自成和清军同时双面夹击的风险,如此一来山海关还是要破,吴三桂也免不了兵败身亡,那么接下来还是李自成和八旗军之间的战斗。

李自成的起义军虽然在面对明军时势如破竹,但是面对骁勇善战的八旗军那还真的是不够看的。因为辽东地区本来就寒冷,满人从出生到成年基本都是处在战斗中的,成年后又是打猎、练习武术,这些是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远远无法相比的。

大明朝当时崇祯皇帝已经自缢在煤山,这也就意味着大明朝已经灭亡了,虽然南方还有大明的遗孀,但是终究是翻不起大浪的,大明还是要被灭亡。

总结:就算吴三桂不开关放清军入关,李自成和大明朝也是迟早要被灭掉的,只是时间原因罢了,毕竟当时的大明朝也是腐朽到骨子里了,李自成在占领北京后也是开始膨胀了,这样的部队面对八旗军也是必败无疑的。

以上就是小编自己的见解了,喜欢小编的可以点点关注,谢谢大家。


小空话历史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如果吴三桂能够成功挡住清军,历史将很尴尬,为什么?因为创造历史的大神实在不知应该怎么样让两段朽木来支撑国家大局。

到了明清之际,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无论封建王朝还是农民起义,都走向了穷途末路。帝制不用说了,清朝皇权专制登峰造极,人民彻底被奴化,完全实现了商鞅的“弱民”理念。一个事物到了顶峰实际意味着即将崩溃,因而就有了后面帝制的彻底消亡。

农民起义从陈胜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开局,到洪秀全创立的太平天国覆灭,其目的不外乎从“羡慕嫉妒恨”转到“取而代之”。但有两条线走向明显不一样,一条线是口号线,不断地从实向虚发展。最早的陈胜和刘邦这样的草根很直接可信,就是要当王侯、当皇帝,“大丈夫当如此”。越往后口号越冠冕堂皇、欺骗性强,李自成的“均田免赋”,号称“闯王来了不纳粮”,可能吗?太平天国的“均平富”,从来就没做到过。

另一条是享乐线,不断地从慢向快发展。呼啦啦招呼一帮人造反为的什么?不就图个享尽荣华富贵嘛,刚开始的起义者头脑还算清醒,还知道先苦后甜,陈胜、张角等失败者几乎没享过一天福就玩完了,刘邦、朱元璋等成功者还知道开国艰难,比较体谅民力,刚开始还知道与民休息,相对节俭的。

但到了李自成和洪秀全这里,革命尚未成功,享乐争先恐后。李自成在北京短短42天,就干了三件事:敛钱财、吃饺子、玩女人。好像知道呆不长似的,玩命地作贱老百姓,不小心把陈圆圆也弄到手,让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引进清军,把还来不及站稳脚跟的大顺朝给灭了。洪秀全更是穷奢极欲,天王府六千女子一千多嫔妃,他真想活一万年吗?

所以大清王朝其实十分幸运,碰到的两拨大规模起义其实都是毫无志向的草寇,根本经不住打。就李自成那作死的节奏,即便清兵不入关,没几年也会被新的起义推翻。明朝早就穷途末路了,它的倒下是历史必然。所以,即使没有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最后的结局也既不是大明朝、也不会是大顺朝占据华夏大好河山,老天爷一定会选择更优秀的力量来坐江山的。


柳樟笔剑


如果大顺政权和吴三桂以及南明团结一致抵抗清军,历史可能就会被改写。为什么这样说?

先说吴三桂其人,吴三桂先是背叛了大明投降清朝,后欺师灭祖杀了南明永乐帝,最后又返水三藩之乱背叛清廷,人生如过山车一样。都说吕布三姓家奴,可是人家好歹窝里斗,不像吴三桂直接投降异族。

但是吴三桂毫无疑问是人杰,27岁当选宁远团练总兵。宁远是宁锦防线上的战略要点。宁锦防线是孙承宗,袁崇焕修筑的一条以山海关,宁远,锦州为要点的战略防线。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好,被清军五绕进犯,宁远就成了一座孤城。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吴三桂的宁远兵可是袁崇焕训练的关宁铁骑,军中精英。

李自成攻灭北京,崇祯自缢。李自成多次招降吴三桂,挟持吴三桂全家,尤其那个神乎其神的小妾陈圆圆,吴三桂两面受敌,表面和李自成谈判,私下却串通多尔衮,导致李自成毫不知情下被双面夹攻。清军入关,攻进北京。此后吴三桂打鸡血般的帮助清廷扫荡各地起义军残存实力。后来返水,这是后话。

假设吴三桂深明大义联合李自成会怎样?至少局面会好很多,天平有可能就偏向明军了。

- 人和

当时各地起义军遍布全国,此时异族入侵,一呼而众者应。在南明朝廷旗帜下,联合各地军民同仇敌忾。凭借地大物博的中华大地,即使拉锯战,也会取胜。参考后面的抗日战争。

- 地利

吴三桂和李自成里应外合,以关宁铁骑为核心扩展军队。以宁锦防线为基础,向西延伸,扩展防线,堵住清军绕行路线。各地夯实据点。清军不会轻易入关。

- 天时

明末自然灾害频发,尤其极端旱灾。此时可以收编饥民扩充军队,有了群众基础,在加上前线将士御敌。鹿死谁手不好说。

历史不容假设。即使能假设,也不能奢望吴三桂深明大义。他爹-团练总兵吴襄在救援祖大寿过程中,临阵脱逃。他舅舅祖大寿先期投降清朝。就这家庭氛围,不要多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