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區恢復殘疾評定和殘疾人證辦理工作

涪陵區恢復殘疾評定和殘疾人證辦理工作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區於2月起暫停殘疾評定和殘疾人證辦理工作。目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我區於4月已恢復殘疾評定和殘疾人證辦理工作


那該如何申辦殘疾人證呢?


往下看▼▼▼


申辦程序


1.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於每月25日前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殘聯申請(提交申辦材料,填寫殘疾人證申請表和殘疾評定表)。


2.由鄉鎮(街道)殘聯進行審核、登記,代收鑑定費每人50元/項。如需要作特殊檢查的費用另付。


3.評定結論符合殘疾條件的由申請人所在村(社區)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意見由鄉鎮(街道)殘聯蓋章反饋至區殘聯。申請人是未成年人的,不予公示。


4.區殘聯對辦證申請材料、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論和公示結果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辦理殘疾人證。


所需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身份證、戶口本、照片(電子照片:近期白底免冠彩照,照片尺寸為32mm×26mm,寬358像素×高441像素,大小30K—300K;紙質照片:2寸近期白底免冠彩照2張)


鑑定時間


精神殘疾鑑定:每月27日。


其他殘疾類別鑑定:每月最後一週星期三上午。


(具體鑑定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鑑定地點


1.視力、言語、聽力殘疾鑑定在涪陵中心醫院新門診樓5樓。


2.智力殘疾鑑定在涪陵中心醫院新外科大樓8樓住院部。

3.肢體殘疾鑑定在涪陵中心醫院7號綜合樓(職工俱樂部)。

4.精神殘疾鑑定在涪陵區殘聯(宏聲大道47號,大塘路口上行150米)。


(具體鑑定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其它說明事項


1.言語殘疾,3歲以下不定殘。

2.精神病人必須有1年前醫院出具診斷書。


3.因事故因疾病造成的殘疾必須是終止治療康復1年後才能參加評定。


4.殘疾類別或殘疾等級發生變化的重新評定程序與新辦證程序及提供的材料相同。


5.殘疾人證遺失,應在巴渝都市報聲明作廢後,再向區殘聯申請補發。


6.殘疾人戶口遷移的,須同時辦理殘疾人證遷移手續。持證人需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到區殘聯開具殘疾人證遷移證明。


如需瞭解換髮第三代殘疾人證有關流程

請戳

涪陵區第三代殘疾人證(智能化)開始換髮啦~

區殘聯提醒:


儘管目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有所好轉,但是防控仍不能放鬆。除申請人必須到醫院現場評定外,其他辦證業務儘量交由鄉鎮(街道)殘聯工作人員代為辦理。申請人應服從鑑定安排,到醫院評定必須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全程佩戴好口罩,與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離,即辦即走,不逗留。有關殘疾評定和殘疾人證辦理問題,可通過電話諮詢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所,諮詢電話:72283651。

涪陵區恢復殘疾評定和殘疾人證辦理工作

涪陵區恢復殘疾評定和殘疾人證辦理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