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撿到手機,到拘留五天,他做了這件事,吉安人千萬別學!

吉安縣固江鎮村民黃某撿到了一部手機,但當民警找到他的時候,竟把他直接送進了拘留所。

從撿到手機,到拘留五天,他做了這件事,吉安人千萬別學!


原來,他在撿到手機後,居然做了下面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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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他去 逛超市 了!

然後,把手機微信裡的錢都刷爆了!

失主劉女士換了新手機補完卡,發現微信零錢已被盜刷,立即報案。吉安縣公安局敦厚派出所民警根據被盜刷零錢的歷史記錄等信息線索,很快確定了盜刷的消費場所。隨即,民警通過查看超市監控、分析研判,成功確定了“盜刷賊”黃某。

本以為無人知曉的黃某,看到從天而降的民警,頓時傻眼了。

從撿到手機,到拘留五天,他做了這件事,吉安人千萬別學!

據黃某交代,其在吉安縣敦厚鎮富川路附近撿到手機後,發現手機沒有設置鎖屏密碼。於是,“靈機一動”,就去超市買買買了!黃某通過手機微信支付的方式分兩次在超市共計消費741.5元。黃某本還想試試支付寶,但由於支付寶需要輸入支付密碼,只好作罷。

盜刷微信支付,也是盜竊!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最終公安機關給予黃某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警方提醒

黃某之所以能盜刷成功,是因為那部手機既未設鎖屏密碼,也無微信錢包支付密碼。廣大網友在享受第三方支付平臺帶來的便利時,一定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首先,儘量給手機設置開機密碼,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要設置支付密碼,且第三方賬戶及綁定銀行卡內不要存放過多餘額;

其次,一旦發現存在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金額被盜刷,及時聯繫相關機構,爭取申請凍結或掛失資金等挽損方法;

更重要的是,要立即報警,爭取為警方儘快破獲案件和追贓挽損提供有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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