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和中國人

中國公民是一個政治法律概念,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不是中國公民,中國公民必具有中國國籍。所以,除了黨內稱和互稱同志外,在國家法律層面都應該稱公民或互稱公民,比如:茲任命公民某某某為中央人民政府國務總理。至於“中國人”,則是日常生活中相對於非中國人、外國人而言。在國內,我們問一個人“你是不是中國人”是問他有沒有中國國籍。更多的情況是在中國境外,比如說“他是(不是)中國人”是說他有(沒有)中國國籍。中國人當然是中國公民,只不過它是日常用語不是法律用語。有中國某個民族或幾個民族血統的人不一定是中國人,我們不承認“非中國公民的中國人”這種說法,必須旗幟鮮明不得含糊。你不是中國公民,就因為你跟傳統中國人有一點血源關係就稱你是中國人,我跟你套什麼近乎?如果你原來跟傳統主流中國人似乎沒有血源關係,但你依法加入了中國籍,我們就得承認你是中國人,而不能說你是外國人叫你某國人。是否中國人,絕不能簡單地以所謂的血源關係來劃分。中國人就是中國公民,只是語境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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