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全書1:嫖宿後將賣淫女碎屍,變態狂魔連殺6女!

張平和柳金和,在1993年至2001年8年間,共殺死6名因不肯與之發生性關係或嫖宿後而被染上性病的女青年。

張平、柳金和,從小好逸惡勞,青年時期最愛拈花惹草,終日嚮往那奢侈糜爛的生活。1993年11月的一天晚上,柳金和騎自行車路過漁溪街頭時,見一女青年獨自行走,柳色膽包天,竟要求和素不相識的女青年發生性關係,當遭到女青年的反對時竟用刀將其殺死。柳殺死該女青年後覺得神不知鬼不覺,更加變本加厲,手段更加毒辣。


案件的這樣被偵破的。

2001年年7月27日晚上8時25分,福清漁溪派出所接到報案:“漁溪鎮柳厝開發區一草地上發現一具無頭女屍。”接警後,經過現場勘察得知:被殘忍碎屍的死者身高1.57米,現場除留下1元和2元的人民幣各1張及一隻黃色髮夾、一副金耳環外,再也找不到有價值的破案線索。

由於此案與1993年以來陸續發生在漁溪鎮、上逕鎮的5起殺人碎屍案相類似的案件,其中兩起案件被列為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的案件。警方曾專門抽調富有偵破經驗的精兵強將,組成專案組在漁溪鎮開展地毯式摸排,經過8個月連續作戰,仍毫無進展,兇犯極為隱蔽。福清市公安局專門成立“7·27”殺人碎屍專案組,決定將“7·27”案與“3·8”案、“5·8”案並串案偵查。

7月29日下午,專案組經過排查發現了突破口:租住在漁溪鎮紅茶莊3樓的一江西籍女青年熊某某,於前10天晚上接到一個傳呼後外出失蹤,至今下落不明。專案組根據現場發現的一隻黃色髮夾和一副金耳環,走訪了與熊某某同住的江西籍女青年童某某。童某某肯定地告訴專案組幹警,髮夾和金耳環絕對是熊某某使用過的。專案組立即對死者生前使用過的東西進行提取,並送到福州市公安局技術鑑定,認定死者就是熊某某。

專案組案情分析認為:死者三更半夜肯跟兇手到那種偏僻的地方,足以證明死者與兇手關係非同一般,至少是相識;“3·8”案、“5·8”案發生後的四五年間都沒發生過類似案件,說明兇手這幾年肯定是外出,或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打擊,近期剛回來。專案組決定圍繞與死者有交往的男性及其老鄉,包括死者的經濟狀況、在酒樓陪侍情況開展大面積調查走訪。

專案組兵分兩路,一組專門對與死者生前關係密切的人員進行調查,另一組負責調查外出四五年後剛回來的人員。第一組在調查時得到信息:有一個開紅色兩輪摩托車的人經常載著死者出入其住處,好像兩人很熟悉。第二組在調查時發現一個重要線索,漁溪鎮後兜厝96號的張某,舉家外出廣東四五年後,當年4月2日剛回來。他一回來,就買了一輛紅色摩托車從事載客業務。

專案組經過綜合分析後,決定將張某列為重大嫌疑對象。經調查發現,張某與死者生前來往密切,並有曖昧關係,死者曾向張某借過錢。根據調查,張某家生活較困難,妻子又是殘疾人,張某會不會因死者不還錢而生殺機呢?8月2日晨,福清市公安局將仍在漁溪奇隆超市前載客的張某抓捕歸案。經過耐心教育和出具確鑿證據,張某供認了作案經過。熊某某曾以其父患病為由,向張某借了500元錢,後熊某某不但沒還錢給他,又向他借了200元錢。為此,張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7月27日晚,張某和柳某某就把熊某某誘騙到柳厝開發區偏僻處,將其先奸後殺。

8月2日晚,張某在預審組的強大攻勢下,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再次交待了系列殺人碎屍案的作案經過。8月3日凌晨,專案組將柳某某抓獲歸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柳某某對“3·8”、“5·8”、“7·27”殺人碎屍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交待了夥同張某1993年上半年在漁溪長橋頭殺死一名女青年,1995年12月24日在上逕鎮縣圃將年僅17歲的打工女青年江某某殺死,1997年8月5日又在漁溪土壩殺死一名女青年後進行碎屍的事實。8月17日,在犯罪嫌疑人的帶領下,專案組終於在漁溪桂園林裡挖出1996年5月8日被兩名殺人魔王殺害的受害者頭顱。至此,系列殺人碎屍案宣佈告破。

2004年6月16日,張平被注射死刑,這是福州地方法院首次執行的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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