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9年夫妻到民政局辦離婚,被告知:要辦離婚,先辦結婚!

最近,河南許昌的朱先生非常鬱悶,他與妻子結婚19年,近日鬧矛盾,拿著結婚證去民政局辦離婚,卻當場傻眼。工作人員告訴他:你的結婚證是假證,辦不了離婚,要辦離婚,先辦結婚!朱先生直言,結婚證當年是在民政所辦的呀!怎麼會是假證呢?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結婚19年夫妻到民政局辦離婚,被告知:要辦離婚,先辦結婚!

“這是我的名字,這是我老婆的名字……。”朱先生說,19年前自己和老婆是在紫雲鎮民政所辦的結婚證,這麼多年一直沒有用過,現在離婚用上了,結果一查,沒有檔案,被定性為假證了。那麼,好好的結婚證怎麼變成假證了呢?

“因為結婚證上沒時間,去檔案局裡也查不出來,離婚手續也辦不成。”由於結婚的時間比較早,朱先生的結婚證還是在鄉民政所辦理的時候手寫的,朱先生說,結婚證都是他自己手寫的,民政所只是加了個章,有沒有備案朱先生也不清楚,如果不是這次辦離婚,自己都不知道結婚證是假的。


結婚19年夫妻到民政局辦離婚,被告知:要辦離婚,先辦結婚!

“我們現在不想離婚了,想真結婚,希望我們的婚姻合法化……。”吵也吵了,鬧也鬧了,離婚早已被夫妻倆拋到了腦後,反倒是這假結婚證成了夫妻倆的心病。

從2001年結婚到現在,已經過了將近20年的時間,當時給兩人辦理結婚證的工作人員也早已失去了聯繫,到底當時是怎麼一個情況,朱先生夫婦誰也說不清楚,那麼,這個結婚證到底是不是假證呢?日前,朱先生找到了襄城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結婚19年夫妻到民政局辦離婚,被告知:要辦離婚,先辦結婚!

據襄城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解釋,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鄉鎮民政所工作人員工作遺漏造成的,屬於個別現象,從2013年開始起,他們已把鄉鎮民政所婚姻登記資格、檔案收歸到縣民政局審核登記了。

“針對這種情況,可以按現在的給你補一個,但是日期還是原來的時間。”工作人員承諾,針對朱先生的這種情況,縣民政局可以重新給他們辦理一個結婚證,日期還原到當年的時間。

塞翁失馬,焉知禍福?遇到這種情況,對於朱先生來說,不知道該是生氣好,還是高興好。生氣的是,自己和妻子同床共枕19年竟然是在玩小孩過家家;高興的是,幸好結婚證鬧出烏龍,不然苦心19年的婚姻將毀於一旦。

對於這件事,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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