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召开两场新闻发布会!事关陆生野生动物监管、禁种铲毒……

临沂召开两场新闻发布会!事关陆生野生动物监管、禁种铲毒……
临沂召开两场新闻发布会!事关陆生野生动物监管、禁种铲毒……

15日上午,

临沂市举行新闻发布会,

市林业局通报临沂市疫情防控期间,

陆生野生动物监管情况。

在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方面,市林业部门与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万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3万余个,检测电商平台(网站)6千余个次,未发现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市林业局多次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监管、疫源疫病监测的通知,严厉打击猎捕和交易野生动物等非法行为。暂停野生动物展演活动,野生动物一律禁止交易、一律禁止进入市场,相关交易市场一律暂时关闭,从源头上切断疫情传播和蔓延的途径。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队深入一线督导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监管、落实暂停野生动物展演以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工作情况。

同时,进一步梳理临沂市野生动物资源,为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提供依据。临沂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约有267种,其中鸟类210种、兽纲34种、两栖纲9种、爬行纲13种、蛛形纲1种。

此外,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摸底调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监管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和相关市场的监管。先后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企业(户)、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情况、全市以食用为目的陆生无脊椎动物人工养殖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严格落实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主体责任,层层压实疫情防范应对措施,加强疫情防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现场控制,严防可能的疫情扩散危害。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林业工作者开展野外巡护2865人次、约21093公里,巡查人工繁育单位583余家,人工繁育封控隔离动物园、野生动物园等暂停营业单位19处,巡查市场、餐饮单位708个(家),执法检查出动人员1287人次,收缴野生动物298只,清理非法猎捕工具37件、捕鸟网40米,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之后

市民应该注意什么?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体社会成员都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参与猎捕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同非法猎捕、食用、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现象作斗争,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净化社会空气,引领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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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

15日,临沂召开全市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据悉,自4月10日起至6月中旬,全市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

会议对禁种宣传、踏查铲毒、打击惩处、

重点整治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据悉,整个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进行禁种铲毒工作专题部署发动,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禁种铲毒责任告知书》,进一步明确和压实责任。二是拉网踏查阶段,各县区组织运用人工拉网式踏查和无人机航测结合的方式,对辖区进行全覆盖踏查铲毒。三是总结固化阶段,依据对各县区复查验收、系统统计数据和上报材料等对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期间,各级禁毒办组织交叉互检和督导暗访。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紧紧抓住宣传教育、发现铲毒、打击处理、综合治理等关键环节,着力从根本上遏制非法种植问题,力争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

近期我市禁毒案例

4月9日,蒙阴警方在铲毒攻坚专项行动中,在辖区山上一处园地内发现了大量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依法铲除收缴罂粟幼苗,抓获涉案嫌疑人刘某(男,72岁)。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听信偏方,认为用罂粟叶熬汤饮用能止泄,便在自家园地种植了罂粟778株。目前,刘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专项行动通告

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包括播种、插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收获等一系列行为)

三、凡被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或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二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

四、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对积极检举揭发、协助收缴毒品原植物种子、举报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的,经查证属实后,市禁毒办对举报人视情况予以500元到10000元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对包庇袒护违法犯罪行为,为违法犯罪通风报信、开脱罪责的,坚决依法严惩。举报电话:110、8102375。

▌来源 :临报融媒-临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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