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善意执行,亲情感化心结

子洲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亲情感化、化解心结,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终结了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张某系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侄儿,被执行人张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向申请人借款30万元,后被申请人起诉,在审理中双方曾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张某未能协议履行义务,申请人申请执行。在执行中,本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部分工资。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并非有意赖账,确实无偿还能力,通过多次释法明理、亲情感化双方当事人,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长期履行的和解执行协议,用冻结被执行人的部分工资偿还申请人的债务,申请人主动放弃了利息,被执行人也主动放弃要求保留部分生活费的请求。

案件的和解执行避免了亲人之间的更深伤害,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人的权益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文明善意执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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