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行政重罰推動根治“原料藥壟斷”

秋實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查處一起重大典型的原料藥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壟斷行為的山東康惠醫藥有限公司、濰坊普雲惠醫藥有限公司和濰坊太陽神醫藥有限公司三家葡萄糖酸鈣原料藥經銷企業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3.255億元。

近年來,隨著藥價集中談判、藥品帶量採購等降價舉措陸續推出,進口抗癌藥等諸多高價藥出現價格“跳水”,再加上納入醫保目錄,患者得到了諸多實惠。但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撲爾敏、冰醋酸、葡萄糖酸鈣等一些常用藥一反低價常態,價格出現明顯飆升。

多起已查處案件和相關事實表明,原料藥壟斷是常用藥價格大漲的幕後推手。原料藥價格暴漲,下游藥企要麼停產,要麼跟風漲價,老百姓要麼一藥難求,要麼只能高價購買。為此,國家發改委於2017年11月發佈《短缺藥品和原料藥經營者價格行為指南》,闡述原料藥和短缺藥品之間的傳導關係,並對原料藥壟斷漲價行為劃出一條更加清晰的紅線,便於強化對原料藥的價格監督。

此後,反原料藥壟斷的力度顯著加大,單次處罰額度從幾萬、幾十萬到幾千萬漸次升高,力度在不斷加碼,多次處罰都給人以“力度空前”之感。這次3.255億的罰單再次刷新紀錄,更是幾乎達到“頂格”的程度。因為《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所列“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10%是上限,這次對三家涉事藥企的處罰分別達2018年度銷售額10%、9%、7%,已達到或接近“天花板”。

處罰力度雖大,未必能夠完全驚醒原料藥壟斷獲利的“夢中人”。因為壟斷獲利不會僅侷限於“上一年度”,也會出現跨年度甚至持續多年等現象,假如交一年罰款之後,有幾年可以非法獲利,原料藥壟斷漲價就不會銷聲匿跡。因此,在單次處罰之後,還應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者有必要採取按年計罰的措施,持續保持震懾力。

除了要保持從嚴查處的力度,還要有從快查處的速度。原料藥一旦將價格傳導給了下游藥企,下游藥企也將藥品推向了市場,藥品價格很難再從高位下降到原來的水平。這說明,原料藥壟斷導致畸高的價格存在越久,推高藥品基礎價格的作用就會更加明顯和更難逆轉。因此,對於原料藥壟斷越早干預越好,過後容易導致積重難返。

更徹底的反壟斷措施,應當是剷除壟斷產生的土壤。只要原料藥生產掌握在極少數企業手中,不僅容易串通漲價,而且市場也難以發揮抑制價格的作用。培植更多同類原料藥生產企業,讓每一種原料藥都有多家企業生產,市場競爭才會更徹底和更充分,企業也會有更強的危機感,不僅壟斷漲價沒有存在空間,而且當其他企業降價時,哪家企業降價動作稍慢,也會擔心失去市場份額。到那時,原料藥壟斷漲價現象就容易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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