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产期还在公司加班导致小产,可以向单位索赔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班期间流产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条件,但问题是能否属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呢,此处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来加以判断,该条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所以如果是公司安排在预产期加班的情形下,应该也属于工伤。但问题在于,在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规定中未提及流产,所以即便认定工伤,评定伤残等级也是难题。

预产期还在公司加班导致小产,可以向单位索赔吗?

刘则通律师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伙人律师,业务专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各类人事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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