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光发光电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实施“退二进三”提升改造的批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光发光电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实施“退二进三”提升改造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光发光电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实施“退二进三”提升改造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0〕30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云霄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云霄县光发光电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云陵镇享堂村,规划用地面积为6837.94平方米,出让面积5872.24平方米)实施“退二进三”提升改造,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二、同意确定云霄县光发光电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使用权人作为该项目用地实施“退二进三”提升改造主体,按照《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工作办理程序的通知》(云政综〔2018〕171号)要求实施改造。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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