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可不知的法律誤區(百分之90你都誤解了)

生活中,有很多法律概念是大家容易搞混的,今天來為大家寫一些常見誤區,相信一定對你有收穫:我們的口號是小學習,大有用。

1.法人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一樣,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

法人是是公司或者其他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比如非企業法人等。而法定代表人,只是法律規定代表企業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東,也可以是總經理。這是新的公司法規定的。


2.婦女。

刑法中對婦女的規定是已滿十四周歲的女性(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大家通常理解為非處女。


3、如果我有配偶婚外情的證據,就可以在離婚時候得到額外的經濟賠償。

取得婚外情的證據,並不一定代表就會在離婚時候獲得經濟賠償。必要有有配偶者與其他異性存在長期的同居生活的事實或者重婚,才能索賠。

4、只要分居兩年以上,法院一定會判決離。

首先,分居二年要求持續性,其次,要證明這個分居是由於感謝破裂引起的,而非工作調動或孩子讀書或者其他客觀原因被迫引起的。否則就算是分居二年,法院也不會判離。

生活中不可不知的法律誤區(百分之90你都誤解了)


5、債務人唯一的房產不能被執行

按照最新的法律規定,債務人名下的房屋哪怕是唯一一套也可以執行,前提是申請執行人可以用大房子換小房子,或者提前幫債務人租賃房屋(合理期限)。

6、能叫某某房產公司的都有中介資質。

很多名字叫房產或地產的公司,其實只是銷售或諮詢資質,並沒有專門的房地產經紀資質或居間的服務資質,這個資質對於人員的考核 場地的要求都是有很多限制的,有些小的地產公司根本沒有這個證就為客戶開展經紀業務,其開展的經紀或居間行為存在很多不規範,嚴重影響客戶利益。

7、他人向我償還借款時,我把借條歸還給他人,這是常規作法

他人向我還款時,如果我把借條歸還,不誠信的人會拿這個還款的銀行流水到法院起訴,說是出借款項,如果此時我又沒有證據證實原來的借款,則很有可能會被判決向原來問你借錢的人償還借款。因此借款任何時候都要保留好,如果債務人還款,可以寫收條。

生活中不可不知的法律誤區(百分之90你都誤解了)


8、我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可以要求我二年內不能從事同行業工作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公司沒有在離職工,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的,就算約定了二年內不能從事同行業工作,也是無效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