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了四套房,差點離了婚

楊先生拆遷分得四套房,卻變成鬧心事。

楊先生拆遷分得了四套房子,本來是喜事怎麼卻成了鬧心事呢?原來是,楊先生堅持要把家裡最小的一套55平的房子低價轉讓給姐姐,而妻子卻是不同意的。為此妻子和楊先生要離婚!

分了四套房,差點離了婚

其實這件事是很簡單明瞭的,楊先生姐弟三人。房子,是楊先生父母老宅,但是已經分家,這間祖宅已經分給楊先生,並且已經由楊先生夫妻重新翻蓋過,現拆遷分得四套房子。

作為楊先生,因為姐姐一直在照顧父母直到去世,所以想低價轉讓給姐姐一套房子。作為楊先生妻子。首先,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房子由楊先生低價轉讓出去。其次,與公婆,大姑姐關係不好。最後,因為現在房價漲了。所以現在妻子不願意賣給大姑姐了。

而且楊先生和姐姐有一式兩份的合同,規定了姐姐分期付給楊先生19萬,房子則歸姐姐所有。

分了四套房,差點離了婚

在整個調節過程當中,現場的觀察員和律師以及主持人,都在儘自己所能去幫助夫妻倆協商,想讓妻子同意簽署的這份合同。在律師講了法律的效力以及給妻子分析了她現在的處境,和能做什麼,雖然楊先生的妻子作出讓步,只要楊先生的姐姐再出六萬元就轉讓給姐姐,但在姐姐的明確拒接後,最終,以妻子轉身下臺,調節失敗告終。

最後,觀察員給出的結束語是:該行政拘留就行政拘留,如果一個人簽了合同,隨便就撕毀,那麼,該去法院就去法院,該強制執行就強制執行。一個文明的社會一定是一個規則清晰的社會。

一個情感觀察員是這樣說的:溝通非常重要,所話說通則不痛,他們夫妻確實溝通有問題,柴米油鹽固然重要,如果缺乏了這個誠信,覺得這個生活還是淡而無味的。建議多加強學法這樣才能規範她的一些行為。

作為楊先生的姐姐,雖然與弟弟已經協議好低價轉讓一套房子,谷女士多次表示不願意賣給她房子之後,依然要求履行合同,而且在通過調解以後,多加六萬,依然不同意,寧可看著弟弟弟媳離婚,這難道就是親人了?就不該受到道德的譴責?

分了四套房,差點離了婚

家和萬事興!我們家庭當中不要一味地責怪哪一個人的過錯,生活中無論誰讓一步,都會海闊天空!善待家庭中的每一個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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