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養父”,窮極心思,邪惡之極

“狼養父”,窮極心思,邪惡之極

彩雲網評特約評論員 劉頌寒

沸沸揚揚的“企業高管鮑某明涉性侵養女案”引起了社會巨大關注。在此背景之下,當事人被企業辭退、煙臺警方成立專案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派出聯合督導組,一系列的積極反應,將會還原整個事情真相。嚴懲這名窮極心思的“狼養父”,也是維護社會道德標尺。

13、14歲正是花樣的年紀,卻被一名衣著光鮮、有社會地位的企業高管非法收養,並被曝出長時間的性侵、洗腦。這名“狼養父”令人髮指行為的背後,更將民間非法收養、嬰孩買賣這些行為再次暴露在公眾的視野裡。嚴懲這名企業高管的違法行為,既是對這種卑劣行為的一種糾偏,也是對這類違法收養行為的一種震懾。

事實上,當事人鮑某明的行為,明顯已經觸犯了猥褻兒童罪和強姦罪。但是,違法行為長達三年之久,多次舉報卻遲遲沒有下文,也從側面助長了“鮑某明”的囂張氣焰。這不禁讓人質疑,針對這類隱蔽性強的違法犯罪行為,取證難雖是現實,但在保障未成年少女權益方面,執法機關是否有硬核措施?

一次次的折磨、暴力,甚至洗腦來將這名少女物化成為自己的發洩工具,鮑某明的可恥、可恨行為,必須要從嚴從重處罰。法律對此應明確且強硬,要讓全社會清醒地知道這類卑劣的行為違法,性侵幼女,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理由,都是社會難以容忍的底線。

社會文明的基本標尺,就應該是維護一切弱者的權利,不能因為對方位高權重或者收入不菲,就能夠隨意踐踏。這一事件的發生,也再次提醒,法院應當對相關法律完善補充,一方面是提高違法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引入社會幫扶機制,做出破解當下性侵幼女難題的有益嘗試。

前有韓國“N號房”事件,後有“企業高管性侵養女案”。某些人的特殊癖好,正在打破社會應有的道德底線。他們無恥、卑劣,但卻常常以光鮮形象示人。說他們是偽君子,不如說他們是披著“人皮的狼”,對於這等邪惡至極的行為,不妨以頂格的處罰來回應公眾關切,保護每一個少女的尊嚴,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就要形成執法部門、社會、個體的上下聯動機制。我們更應該小心呵護每一個花朵的成長,斬斷罪惡之手,全社會都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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