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养父”,穷极心思,邪恶之极

“狼养父”,穷极心思,邪恶之极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刘颂寒

沸沸扬扬的“企业高管鲍某明涉性侵养女案”引起了社会巨大关注。在此背景之下,当事人被企业辞退、烟台警方成立专案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派出联合督导组,一系列的积极反应,将会还原整个事情真相。严惩这名穷极心思的“狼养父”,也是维护社会道德标尺。

13、14岁正是花样的年纪,却被一名衣着光鲜、有社会地位的企业高管非法收养,并被曝出长时间的性侵、洗脑。这名“狼养父”令人发指行为的背后,更将民间非法收养、婴孩买卖这些行为再次暴露在公众的视野里。严惩这名企业高管的违法行为,既是对这种卑劣行为的一种纠偏,也是对这类违法收养行为的一种震慑。

事实上,当事人鲍某明的行为,明显已经触犯了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但是,违法行为长达三年之久,多次举报却迟迟没有下文,也从侧面助长了“鲍某明”的嚣张气焰。这不禁让人质疑,针对这类隐蔽性强的违法犯罪行为,取证难虽是现实,但在保障未成年少女权益方面,执法机关是否有硬核措施?

一次次的折磨、暴力,甚至洗脑来将这名少女物化成为自己的发泄工具,鲍某明的可耻、可恨行为,必须要从严从重处罚。法律对此应明确且强硬,要让全社会清醒地知道这类卑劣的行为违法,性侵幼女,不管是何时、何地、何种理由,都是社会难以容忍的底线。

社会文明的基本标尺,就应该是维护一切弱者的权利,不能因为对方位高权重或者收入不菲,就能够随意践踏。这一事件的发生,也再次提醒,法院应当对相关法律完善补充,一方面是提高违法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引入社会帮扶机制,做出破解当下性侵幼女难题的有益尝试。

前有韩国“N号房”事件,后有“企业高管性侵养女案”。某些人的特殊癖好,正在打破社会应有的道德底线。他们无耻、卑劣,但却常常以光鲜形象示人。说他们是伪君子,不如说他们是披着“人皮的狼”,对于这等邪恶至极的行为,不妨以顶格的处罚来回应公众关切,保护每一个少女的尊严,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就要形成执法部门、社会、个体的上下联动机制。我们更应该小心呵护每一个花朵的成长,斩断罪恶之手,全社会都责无旁贷。

彩云网评所登载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欢迎关注彩云网评,投稿邮箱yncywp@163.com,稿费从优。

“狼养父”,穷极心思,邪恶之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