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上線“野生動物”微信有獎舉報,最高可獲獎勵10萬

舉報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深圳最高獎勵10萬元。

4月21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深圳市公安局工作人員處瞭解到,為依法打擊和遏制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鼓勵群眾切身參與野生動物保護,深圳市公安局已通過深微平臺上線了“野生動物”有獎舉報功能,最高可獎勵10萬元。

據深圳警方介紹,市民群眾可通過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在便民服務欄有獎舉報模塊填寫相關線索信息,即可完成舉報。一經查實,深圳市公安局將按照有關規定作出獎勵,最低獎勵500元,最高可獎勵10萬元。

通過微信舉報且獎勵金額在3000元以內的,公安機關以微信紅包推送至舉報的微信號;獎勵金額在3000元及以上的,公安機關會告知舉報人到指定的派出所領取。市民在接到領獎通知後,微信紅包需在24小時內領取,如逾期不領取的,視為棄獎並收回。

此外,該平臺還可對涉盜、搶、騙、黃、賭、毒、在逃嫌疑人、交通、經濟案件、擾亂飛行安全、黑惡勢力等進行舉報。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規定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按貨值的30倍處罰,被外界稱為“最嚴禁野令”。

《條例》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納入禁止食用範圍,可食用的動物可包括兩類:一是包括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所列的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以及該目錄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為目的飼養的家禽家畜;二是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

附:舉報頁面截圖

深圳警方上線“野生動物”微信有獎舉報,最高可獲獎勵10萬


深圳警方上線“野生動物”微信有獎舉報,最高可獲獎勵10萬

深圳警方上線“野生動物”微信有獎舉報,最高可獲獎勵10萬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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