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道德約束麼?

果果浩然


結婚是人生之幸事大事,是雙方由相識到熟悉不斷磨合的結晶,正因為太熟識了,才更容易發現彼此的人性弱點,如果磨合演變成激烈的磨擦和對抗,離婚的話題就為期不遠了。婚姻既有法律和道德的保護也有約束,那離婚是否需要道德的約束呢?

各位朋友,我是搞笑領城的創作者“笑煞你”,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離婚應該受到道德的約束,主要觀點如下:

一、善於保護對方的個人隱絲。

既然選擇分手,肯定對方有令自已不滿意的種種缺陷,無論是對方的生理、性格還是個人作風的問題,離婚之後就不能揭人傷疤,讓對方在其他人面前失去尊嚴。離婚不等於單身到老,要學會尊重對方的隱絲,讓對方安心尋找未來的幸福婚姻,哪怕分手之後對方很快重組家庭,仍然獨身的自已也不要心生妒忌,學會寬容和理解。

二、財產分割,儘量考慮對方的困難。

離婚,對男女雙方來說,如何合理分割婚內的共同財產,是一個誰也繞不開的話題,如果一方選擇“淨身出門”,問題就容易處理。但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況比較少見,所以在財產分割過程中,儘量考慮對分的實際困難,比如對方身體多病、工資收入低、父母年老、撫養子女等,自已可以適當讓步,不要因為財產讓雙方反目為仇甚至恩斷義絕。俗話說,一曰夫妻百曰恩,現在縱然成不了夫妻,還能把彼此當為朋友,又有什麼不可呢?在對方經濟困難時幫一把、讓一步,也許對方會心存感激,也為自己將來的生活多出一條寬敞路。

三、撫養子女,是雙方義不容辭的責任。

法院一紙文書可以解除夫妻關係,但無法解除夫妻雙方對共同子女撫養教育的義務和責任,也不能解除對方探視子女的權利。作為當事人,無論子女跟那方共同生活,自已的父母之責都要不折不扣地擔當和履行,尤其是子女的撫養費要按時支付,子女的上學教育也要經常過問,如果孩子長大成人,還不知道自已的父親或母親是誰,作為父母而言是一場極其失敗的人生賭博。所以,離婚之後,夫妻雙方都要勇於承擔撫養教育子女的責任,不要讓孩子的問題,成為拌倒雙方尚存的一絲信任感的最後一塊壁壘!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和看法,如有不足之處,請批評賜教,更歡迎大家共同發表評論。


笑煞你


離婚了,婚姻結束了,沒必要藕斷絲連,如果想孩子了,法律怎麼判的就按程序辦事。既然離了就是徹底死心了!誰也別糾纏不清了!大路朝天,各走一邊。回答完畢


靜雨206956013


需要,離婚是兩人由於各種原因,無法繼續在一起生活,採取的一種解除婚姻關係的做法,從法律層面講,就是也離婚證或者相關約定為準。但是,從道德層面講,對於孩子的撫養費,擦視權,財產分割等等,人性良知非常重要,一是要本著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思想,謙讓弱勢一方,尤其在財產分割方面要體現出格局。二是在任何事情下,對於孩子的撫養費一定要做到按時充額。三,雖然做不了夫妻,但是,絕不是仇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