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資質取消了,安評資質還會遠嗎?

2018年年末,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明確取消環評機構的資質審批監管,提出符合條件的建設單位可自行編制環評報告,並對相關報告結論負責。這表明,"環評"資質正式宣佈退出歷史舞臺。

環評資質取消經歷了"吹風期"(有消息說要取消)、"基本確定期"(有環保部內部文件表明取消資質)、"掙扎期"(環評法列入人大修改)、"判刑期"(確定坐實)。這期間,環評師們對未來表現了各種迷茫和揣測。

環評資質取消了,安評資質還會遠嗎?

環評資質取消了,那麼安評資質呢?

環評資質取消了,安評資質還會遠嗎?

安評資質和環評資質都屬於前置審批,一個建設項目要動工,必須要先通過安全評價和環境影響評價。現在資質雖然取消了,但是建設項目還是需要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只不過不需要由有資質的公司,只需要有環評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編制。從政策上來說,將環評交還給市場決定,強化環評報告編制人員主體責任,屬於簡政放權。不過大多數人對於這一舉措持可疑態度,對於效果怎麼樣,拭目以待。

對於安評,與環評異曲同工,同樣存在著資質審批、評價師掛靠亂象、評價質量不高、有資質的公司惡性競爭……等問題,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取消安評資質,將安評工作交由市場自主選擇,有能力的企業可以自行編制報告是大勢所趨,當然會存在一定的混沌期,但是度過這個階段,安評和環評工作將明朗,柳暗花明。無論從報告質量還是市場反應應該都會取得很好的效果。不過,這個時期會有點長,三五年有點懸,畢竟這屬於久疾。

無論怎麼改革,我覺得對報告質量這個關口要卡嚴,倒逼行業洗牌,能力強、技術過硬、品牌口碑好的評價公司勝出,所以仍然需要政府的監管。

總之,也許明天會更好;也許明天會回來;也許明天又蛻變……無論對於這個世界,還是對某個行業,某個人:變是唯一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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