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許可證擅自伐楊樹,洛南一男子被採取強制措施

近日,洛南縣森林公安局經過縝密偵查,破獲一起濫伐林木案。

經洛南縣森林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偵查查明:2019年冬,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1歲,洛南縣古城鎮南村村民)以5300元從靈口鎮焦村廟底組人張某處購買了其位於靈口鎮某村河岸邊的18株楊樹。

未辦許可證擅自伐楊樹,洛南一男子被採取強制措施

此後,王某某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僱傭他人將其中15株楊樹予以採伐,並以每噸500元價格出售從中獲利。經聘請洛南縣林業技術人員現場檢驗,濫伐楊樹蓄積量11.9637立方米。

本案中採伐的楊樹屬於河堤護路林,只允許更新性質的採伐,應當依法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違反森林法規定,濫伐林木11.9637立方米,數量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涉嫌濫伐林木罪。

未辦許可證擅自伐楊樹,洛南一男子被採取強制措施

4月15日,洛南縣森林公安局呈請商洛市森林公安局批准,對王某某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商洛森林公安

(LJ)

未辦許可證擅自伐楊樹,洛南一男子被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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