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離婚冷靜期,婚姻是不是就只能只進不出了?

全國兩會上,最受關注的焦點之一莫過於被喻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人民的權利大廈”的“民法典”。2021元旦開始施行。

有了離婚冷靜期,婚姻是不是就只能只進不出了?

其中,設置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這個法條讓很多人在意。之前的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蔣勝男,就建議民法典草案刪除“離婚冷靜期”。

有了離婚冷靜期,婚姻是不是就只能只進不出了?

蔣勝男表示,婚姻就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對於90%的人來說不需要“離婚冷靜期”,要離婚的人一天都等不得,還不如設置一個結婚冷靜期、生育冷靜期更靠譜。

有了離婚冷靜期,婚姻是不是就只能只進不出了?

白巖松這一番話,我真的不敢苟同

有了離婚冷靜期,婚姻是不是就只能只進不出了?

李東健趙倫熙就是因為閃婚才離婚的,沒閃婚哪來的閃離? 同理結婚冷靜期比離婚冷靜期重要吧? ​

很多人結婚是因為被哪句話哪個行為感動了,一下子就激動了,那咱就結婚吧,好,明天就去。然後結婚之後柴米油鹽醬醋茶一大堆問題都出現了,現在後悔了,怎麼辦?好,那就再離婚。

如果結婚前有這麼一個月的時間冷靜一下,真想結婚也不差這一個月,由於對自己和對愛人的負責,能夠更好地規劃好下半輩子,在冷靜期間收拾好心情,有接受未來婚姻生活的心理準備,這樣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家庭的軌道中。

有了離婚冷靜期,婚姻是不是就只能只進不出了?

如果結婚前這個月冷靜下來了,發現自己想要結婚只是一時興起,那就重新開始慢慢磨合,等到時間到了,到了可以接受ta進入我生活的時候了,那時候的婚姻才是成熟的,而不是說為了不離婚,而人為地延長離婚的時間。

這個法條最不公平的地方在於,它覺得離婚是輕率的,不覺得結婚是輕率的。它覺得2個成年人在決定離婚的時候的想法是不理智的,不成熟的,卻相信在20歲左右的時候,就可以結婚生子為人父母了。

既然決定離婚,肯定是想了很多很久的,別說一個月了,就算設置到一年,就能真正的解決矛盾嗎?這難道不是為恐婚恐育再添一道屏障嗎?

有了離婚冷靜期,婚姻是不是就只能只進不出了?

想想都心寒,要是一方不願意離,那三十天內想離的一方該有多痛苦和煎熬啊。

現在已經是21世紀了,說“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的都是傻憨憨吧。

不過也可以換個角度想,雖然離婚冷靜期很早就提出來,而且一直遭受網友抵制,雖然抵制也沒啥用……但是你要知道,人的反抗心理是會被激起來的,你越不讓離婚,其結果反而是越來越多的人害怕結婚,不敢結婚,不結婚。

有了離婚冷靜期,婚姻是不是就只能只進不出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