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魏说诗之三:"兴于诗",怎么兴?

孔子认为,一个人在他的人格形成过程中,诗发挥着重要作用,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而孔子所说的诗,就是《诗经》。关于这句话,也是有不少解释。比较常见的说法,是说一个人的成长,开始于学诗,兴嘛,兴起的意思。然后自立于学礼,最后完成于学乐。真的是这样吗?要想真正搞明白这句话,还是要全面理解《诗经》和孔子的思想。

我们知道,《诗经》所记录和反映的内容涉及天文、地理、历史、政治、军事、农业、祭祀、爱情、婚姻等等可以说无所不包,就是一部百科全书。因此孔子还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什么意思呢?诗可以用来抒发感情、启迪人生,诗以言志嘛。可以用来观察生活、了解社会,可以用来人际交往、沟通感情,还可以用来议论时政、抨击丑恶和发泄不满。而且他认为,从一个国家国民的教养,就能看出学没学过诗,更何况人乎?可见诗的作用何其大也。所以我认为,此处的“兴”不仅仅是开始的意思,而是更像《诗经》所使用的写作手法“兴”的作用那样,是启发、引导的意思。而礼呢,正是孔子所大力提倡的,当然有现在说的礼貌的礼、礼节的礼的意思,但绝不这么简单,更不是请客送礼的礼,而是仪轨、规范的意思,来源于举行祭祀活动所规定的程序、步骤、方法。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就是说不符合规范的东西不要去看,看了就想学;不要去听,听了就会有想法;不要去说,说了就会误导别人;不要去动,有行动就会有结果。看,这不就是规范人的行为吗?这么重要的事,能放到诗的后面吗?能到了一定阶段才开始吗?显然不是。至于乐,往往和诗、礼一起使用,过去的诗就是用来唱的,自然离不开乐,举行祭祀活动,更离不开乐。而和诗、礼相比,乐是形而上的东西,孔子听到好的音乐“三月不知肉味”,狂躁的人听到舒缓的音乐会安静下来,萎靡的人听到激昂的音乐会振作起来,可见乐可以陶冶情操、涵养性情、纯净心灵。由此可见,诗、礼、乐三者不是递进关系,没有先后顺序,不分孰重孰轻,而是平行关系,齐头并进,一样重要,缺一不可。整个解释一下,就是《诗》启发人生,《礼》规范行为,《乐》陶冶情操,诗礼乐兼修,才可以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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