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消協消費警示:謹慎對待儲值卡消費

環渤海新聞網消息 (記者 曹瑞雲)隨著消費方式的改變與升級,儲值卡消費已成為主流消費方式之一。商家通過相應優惠政策招攬客戶,並通過會員制將零散客戶鎖定成為固定客戶,消費者也可在享受優惠的同時享受更加便捷的消費。可是,在一些行業之中,由此種消費方式引發的消費糾紛時有發生,如何防範儲值消費風險逐漸成為了社會和百姓關注的焦點。在此,唐山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進行儲值卡消費時要提高自我風險防範意識,以防自身權益受損。

理性消費

根據商務部規定,發行儲值卡的經營者必須是企業法人,而且需要在商務部門備案。個體工商戶、合夥等非法人企業不能發行儲值卡。根據市場目前狀況來看,儲值卡消費多存在於餐飲、美容、健身、洗浴等行業,但其中有部分企業並不具備髮卡資格,而且由於經營方式、營業規模等原因使部分企業抵禦風險能力較弱,存在一定的生命週期,因此很容易發生歇業整頓甚至短時間內破產倒閉,從而造成辦理儲值卡的消費者無法繼續使用或者不能退還卡里的餘額。同時,更有些不良商家利用儲值卡消費相關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監管也不甚成熟的弱點進行圈錢跑路,大發不義之財。因此消費者在辦理儲值消費卡時一定要慎重決定,認真審核髮卡企業的規模、資質等相關信息,要求其出示營業執照、經營許可、相關授權手續等,對於力度極大的優惠要有所判斷,謹防惡意集資。儘量選擇大型連鎖企業或者信譽較好的商家辦理儲值卡,同時一次預存金額不宜過多,以避免消費風險。

拒絕霸王性“行規”

目前,儲值卡消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消費者在辦理儲值卡時,許多商家並未作出充分的說明,只是片面性的宣傳優惠方面;在所提供的服務項目中設置一定門檻,只有符合條件才可以享受優惠;商家通過設置優惠有效期、積分定期清零、不履行告知義務,單方面取消承諾的優惠政策等方式強迫消費者提前消費;合同中存在“本店對消費卡有修改權和終止使用權”、 “一經售出,概不退還”、“會員申請退卡,其預付服務費用不予返還”、“充值後卡內餘額不夠不可用現金衝抵”等霸王性條款。以上做法的目的,是商家利用所謂的“行規”進行硬性留客的一種手段,以保證自身經營的連續性。或減輕免除自身責任,在遇消費糾紛時,為自己獲取更多的利益。

《合同法》中有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格式條款時,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應屬無效。”《消法》中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因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辦理儲值卡時,要及時與經營者訂立書面合同,仔細審查合同中每一條款,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對於模糊用語要求經營者進行解釋說明,所有承諾必須落到紙上;對於不合理條款敢於交涉,對強制交易行為敢於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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