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買車忘算500元折舊費 店主送一箱酒作為補償

家住市區雙元路附近的陳大爺,一直以來想換一輛新電瓶車。“家裡的電瓶車用了好多年了,想通過以舊換新換輛新的,行駛路程可以遠一些。”陳大爺說,今年4月換車後,以舊換新的車款因一時疏忽沒從店家處拿回來。最後經過亭湖消協的協調,店家給予適當的物品作為補償。

現年6旬的陳大爺說,為了買一輛中意的電瓶車,自己其實早早就開始關注了,“我看了很長時間,對一些牌子也進行了瞭解。”陳大爺說,原本他還準備再遲些時候去買的,但是急著去看父母就購買了。“車的款式和顏色我比較滿意,買的時候也沒多跑幾家。”

“這次買車,主要是急著趕回去看父母,所以購買就比較倉促。”因為還考慮到平時要經常出遠門,所以陳大爺希望車的續航里程能夠長一些。為此,他還向店主進行了瞭解,特地加200元錢對電池進行更換。最後與店主談妥價錢為3700元,加上自己之前有舊的電瓶車可以抵款500元,實際需付款3200元,陳大爺還是比較滿意的。

但沒想到的是,付款的時候,陳大爺一時疏忽,沒有扣除舊電瓶車的折舊款,直接付給了對方3700元,但是在開具的票據上卻是標註了3200元。“當時也沒細看,著急買了車就走了,回去後就簡單收拾了一番,騎著電瓶車開回到家中。”陳大爺說,回家後,親戚問車買了多少錢時,陳大爺這才想起來自己多給了500元錢。

等陳大爺去店裡找店主時,已經是幾天之後,“他們不承認,錢拿不回來。”陳大爺說,由於票據上寫的是3200元,當時自己給的是現金,也不像現在年輕人都愛使用手機支付,能看出來給了多少錢,這個事自己真是說不清了。無奈下他向消協求助,看能否挽回些損失。

亭湖消協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接到陳大爺的投訴之後,他們也聯繫了電瓶車銷售店主。由於對商品定價國家沒有具體規定,而且陳大爺目前保留的票據與他實際交付的錢款不相符,也無法證實。一開始店主對處理這件事情並不是很熱衷,但幾次溝通之後,最終還是承認了事實。店主表示可以與陳大爺聯繫協商解決。

最後,與店主協商之後,店主表示送陳大爺一箱酒作為補償,事情到此為此。“這酒多少錢,我也不知道,但我想著大家各退一步,能儘快解決事情就算了,也沒再追究。”陳大爺呵呵一笑說,到目前為止,電瓶車行駛還是很好的,自己很滿意。(記者周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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