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被喊去加班當場辭職?別衝動!這些職場技巧不可不知

放假被要求加班當場辭職?遇到這件事,職場老手想說:別衝動!

“辭職”不是“辭退”,沒有經濟補償,也沒有30天緩衝期。

妥善處理,這些職場技巧不可不知。

最近浙江義烏一個姑娘上了熱搜,因為這個國慶期間,她突然接到領導電話,要求她臨時替別的同事加班2天。

因為已經在外遊玩,後續酒店和景點門票也預定好了。領導提出讓她取消行程,姑娘頓時火冒三丈,表示辭職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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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事件報道

很多網友表示支持姑娘,好好一個假期,遊山玩水的大好心情被攪亂,真是氣人。攤上口口聲聲“公司大於個人”的領導,懟得挺硬氣。

不過冷靜一下,這個是不是對自己權利最好的保護方式?我以為不然,遇到這樣的事情,職場新人要退一步。研究一下勞動合同和勞動法的規定,這其中還有迴旋餘地。

01 “辭職“不是“辭退”

簡單說,辭職是個人自己提出的,辭退是公司提出的。

後者,也就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經濟補償,一般按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本人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未滿1年的,補償1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不知這位姑娘在公司工作多久,但一氣之下自己提出辭職,意味著拿不到經濟補償。

這時不如忍一忍。本來就是領導理虧,臨時讓你替人加班,大老遠回不去,強人所難。當即可以推辭,如果領導給你小鞋,索性當個“老賴”,熬到被辭退,拿到經濟補償你也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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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30天通知期,很重要

合同期內,公司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過試用期後辭職也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這對雙方其實都有好處。

這姑娘太直爽,一通電話就辭職,頓時失去工作。殊不知“裸辭”背後,有很多猝不及防的事情,都要考慮的。

比如說,突然沒了收入,要應付一日三餐,房租水電等開支,工資卡很快會餘額不足,會陷入窘境。社保斷繳,也會影響自己就醫。

有一個月的緩衝期,可以廣發簡歷,說不定就可以避免“裸辭”的這些問題。所以還是不要太過沖動,別貪圖“辭職一時爽”,要做到“後顧無憂”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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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學會適當的職場溝通技巧

這裡的加班要求,和領導的矛盾衝突,看似“無理”,但怎樣處理,是有技巧的。

實際上它們都是很普遍的問題,不管哪一份工作,都可能遇到,職場新人需要學習掌握。

如果遇事就辭職,這無助於解決問題,只會讓自己受傷。

要記得: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單位永遠不缺你一個。

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可以理直氣壯,跟領導談判!

你想想:既然國慶都要求同事加班,同事臨時不能去,非要這個姑娘去。那說明什麼呢?

說明一方面,這個工作確實比較重要,

急需人手

另一方面,領導還是看重她的,雖則不是第一位,但也是第二位,比起其他員工,有一定的能力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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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了這些,員工就可以“硬氣”一點,比如跟領導據理力爭:

依我看這個工作應該很有價值,對公司有利,

您也不惜犧牲寶貴的假期時間來處理它。

可是,我現在人在外地,這麼突然打道回府,一來損失了預訂的酒店和門票,二來也產生了額外的交通費用

如果要回去,按照通常做法,可否請公司安排加班費?(國慶加班2天,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規定,應該有二、三倍的加班工資。)

還有這一來二去的損失,也需要公司承擔

如果這些條件不能滿足,也只好另請他人。找一位同城的同事代勞,會比較快捷和經濟。

我想這樣一說,估計領導也無言以對。如果得到的收益大於損失,公司應該是同意這個要求。而這姑娘除了沒玩得盡興,但也沒有太大損失。

如果領導不同意這個說法,被這麼有理有節

地“懟”了一通,也會自討無趣。或許就另外找別的人替她加班了。

甚至說不定,被這樣說服了一通之後,領導還會覺得:“這個員工說話有條理,有做事的能力,沒看錯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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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不排除領導和公司確實不地道,只要求員工聽話幹活,不依法給予補償的情況。那麼,也只能“用腳投票”,選一個在管理和文化方面,更適合長遠發展的企業。

但無論何時,還是請儘可能不要情緒化。選擇對自己而言最有利的方式去結束一份工作,投身下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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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原創,作者小J。新時代的知識分子,愛書、愛生活的文藝青年一枚。在這裡用心生活,陪你讀書萬卷,執筆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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