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去相親,午餐花了三百元,這錢應該誰來付?

幸福恰到好處


哈哈,我也相親,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相親的時候,我是那種本著不欠人家錢的心態。男方一般會約出去吃頓飯喊女方來選擇去吃什麼。我不贊同那些第一次見面就選貴的那種想法,誰掙錢都辛苦,花別人的錢就可勁造。可以這麼說出去相親這幾次,喊我選的地方,兩個人的飯錢我從來沒有選超過200塊以上過的,當然不是我的消費水平只有這個樣子,我工資也還算可以的。吃了飯,男方一般會主動去給錢,走出店門,我會把我的一半轉給他,告訴他我喜歡AA,但是男生基本不會要,那麼接下來可以喝杯飲料,我會付了這個錢,如果這個男生我確實看了第一眼就看不下去了,我就會找理由回家,然後給他發消息直接拒絕。如果這個男生我覺得還可以接觸一下,那麼我會回請一頓飯,或者看個電影。這只是出於我個人的看法和觀點。


二貨文


男女去相親,午餐花了三百元,若是我,勿用置疑,便慷慨解囊。就是女方要爭著付款,我也不會讓她付的。其一是彰顯男人的大度,其二也表一片誠心。

相親,就是抱著目的去的。誰都知道釣魚用餌的道理,況且現實社會狼多肉少,餓狼太多了。機會錯失了,將不會再來。若在此事上過份吝嗇,算計過度,很可能高興而來,掃興而歸。

假如女方付了款或者AA制,結局多半是失敗的,別問為什麼?換位思考一下便可明白。

我這有個老光棍,五十多了,去年經人介紹了個女人。那女人風塵僕僕找上門來,對家庭環境比較滿意,有意成全此門親事,也留宿了。第二天要回去了,這個老光棍也開心萬分,但骨子裡本性吝嗇,沒給女人幾個大毛的坐車費,女人老家還有個小孩,他也毫無表示,記不起給孩子買些好吃的。當然,這門親事最終黃了,老光棍終身的幸福演變成了一夜之歡。

捨不得粟米,就抓不住麻雀。很淺顯的道理…………





書香劍氣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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