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收養”

“网络收养”

编者按 近日,一企业高管涉嫌性侵“养女”事件引起各方高度关注,也让网络收养进入公众视野。媒体调查,不少网络平台都存在送养收养信息,有的甚至明码标价,形成了送养收养黑色产业链。如何治理这种不法行为?请看以下读者的评析。

拯救无知的母亲们

■张媛美

每一桩非法送养案件的起始点,都站着一个愚昧无知的母亲。

她可能是在外地打工时不慎怀孕的20岁女孩,可能是因为家里想要一个男孩,可能是因为经济不允许、养孩子困难重重……她们或可怜、或自私,“愚昧无知”却是她们共同的特点。因为愚昧,她们没有保护好自己和孩子,因为无知,她们违背道德触犯法律而不自知。

除了一些无德母亲,坦白说,她们之中大多人并不坏,心里想寻找可靠的收养人。殊不知,正是网络这种非正常渠道,给不法分子看到可乘之机,给孩子未来留下了重重隐患。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时候外界的一点帮助就能敲醒这些愚昧无知的母亲。一方面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慢慢给她们讲道理、讲法律。另一方面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给这些母亲们提供实际帮助,通过追究男方责任、提供社会救助等,协调解决她们当下面临的各项实际问题。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对于那些明知故犯的无德母亲,就应该坚决法办,让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对那些愚昧无知的母亲们,希望有更多社会帮助介入,及时拉扯她们一把……

斩断网络黑色链条

■史洪举

传统社会的民间送养一般局限于熟人之间或亲朋之间,易于调查处理、侦破案件,且对当事儿童的负面影响较小。网络收养则不同,送养人和收养人可能来自天南海北,远隔千里,相关部门难以察觉,调查取证也有难度。这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网络交易的繁荣。

但是,网络送养、收养行为可能涉嫌犯罪。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或者收取巨额财物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应认定为犯罪。

经验表明,一些人以收养送养之名行拐卖儿童之实,给婴儿、儿童的人身权益带来极大侵害,并有可能导致送养儿童被性侵、虐待、遗弃、贩卖等。因而,非常有必要严肃查处网络“送养收养”黑产链条,让儿童权益免遭侵害。

同时,也要总结提炼个案中救助受害人的经验,在顶层设计上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养制度,将网络收养引到法治轨道上来,用法治方式延伸国家对收养的监管触角,更加有效率地疏导私自收养,以及对收养家庭的监督、干预与服务。

亟待进行依法治理

■杨玉龙

网络私自送养乱象亟待依法治理。

一则,各互联网平台须切实负起责任。《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对此,网络平台理应加大对相关内容的管控,谨防给不法交易提供便利。

二则,也亟待加强网络信息监管。据了解,公安部门平时也有网警在监测这些问题,如果有违法行为会去办理。但是,面对庞大的网络信息,单凭警方的力量也很有限。所以,一方面应畅通监督举报机制,动员起广大网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应建立起快速处置机制,确保网民所举报线索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使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三则,从规范网络收养入手。据了解,目前收养法及相关法规对网络收养如何定性、如何规范和监管均无涉及,网络收养游离在监管之外,这就容易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和便利性进行人口买卖违法犯罪提供了新渠道。对此,完善法律法规,解决网络收养的合法性问题,规范民间通过网络进行收养的行为,也亟待重视起来。

主持人:丁建庭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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