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條例》 守紀律


兩個《條例》詳細規定了黨員重大事項的報告內容及程序,作出了政法工作的詳細領導體系,是加強對全黨與政法隊伍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作為一名非黨員與普通政法隊伍一員,深入學習落實兩個《條例》,也有著緊迫而現實意義。

重大事項的請示報告制度,對一名普通群眾來說看似關聯不大,平常也無大事要事可報。實則體現的是我們每一個人對組織、對紀律的認同與遵從。也只有認真如實履行請示報告制度,才能更好的接受組織監督,遵守各項工作程序,確保自己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更加規範,不至於偏離組織要求,違反組織原則,讓自己始終在組織框架內行穩致遠。

作為一名政法工作者,政法工作條例更是我們工作的“指明燈”、“護身符”。它不僅使我們思想意識上更加堅定“四個意識”、“兩個維護”,更是使我們從事本職中要做到一切行動聽指揮,確保政法工作始終圍繞黨的中心大局,實現依法、嚴格、文明執法,推動黨的政法事業更好更快發展。

總之,通過學習,讓我進一步增強了組織的歸屬感,明確了工作的責任感。我將以實際行動認真落實《條例》,積極向組織靠攏,以優異成績貫徹詮釋《條例》,力爭為政法事業添磚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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