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以何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集以何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对何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立案侦查,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于2020年10月1日依法对何平、吴进荣、吴进文、吴海涛、何志辉、何毅共六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经查,该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景东县辖区内,有组织地多次实施高利放贷,并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行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该团伙的行为严重扰乱景东县正常的社会治安、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将依法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为彻底查清以何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铲除社会毒瘤,净化社会环境,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请被害人和知情人士积极检举揭发,如实提供何平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人身财产安全,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正告参与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尽快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于包庇、纵容、窝藏涉案犯罪嫌疑人和毁灭、藏匿涉案相关证据,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的,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1、举报方式

电话、邮件或直接到景东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2、举报电话

景东县公安局扫黑办:0879-6221002

周警官:13987999889

王警官:15925260208

3、邮寄地址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景川路延长线1号)

邮政编码:676299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日


附:涉嫌犯罪相关人员信息

关于公开征集以何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犯罪嫌疑人:何平,男,汉族,1978年09月23日生,户籍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东正街30号1幢1单元3室。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10月1日执行逮捕。

关于公开征集以何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犯罪嫌疑人:吴进荣,男,彝族,1979年10月13日生,户籍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县小虹桥路4号4幢1单元6室。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10月1日执行逮捕。

关于公开征集以何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犯罪嫌疑人:吴进文,绰号:“老猫”、“核桃”,男,彝族,1990年06月10日生,户籍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景范村委会平原村民小组122号。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10月1日执行逮捕。

关于公开征集以何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犯罪嫌疑人:吴海涛,绰号:“光头”、“啊东”,男,汉族,1981年12月21日生,户籍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御笔社区第十三居民小组凌云路124号2幢1单元402室。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10月1日执行逮捕。

关于公开征集以何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犯罪嫌疑人:何志辉,绰号:“阿应”,男,彝族,1975年12月03日生,户籍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安乐村委会小河村民小组12号。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10月1日执行逮捕。


关于公开征集以何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犯罪嫌疑人:何毅,男,彝族,1983年09月18日生,户籍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安乐村委会大路边村民小组44号。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10月1日执行逮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