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訴今日頭條不正當競爭竊取搜索結果,頭條:積極應訴

百度訴今日頭條不正當競爭竊取搜索結果,頭條:積極應訴

圖片來源於網絡

4月26日,字節跳動與百度爭端再起。今日頭條(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因大量竊取百度“TOP1”搜索產品結果,被百度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要求字節跳動立即停止侵權,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9000萬元,並連續30天在其APP及網站首頁道歉。除民事起訴外,百度也同時向法院提交了行為禁止保全申請書。

針對上述事件,字節跳動官方回應稱:“我們會積極應訴。”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網目前尚未公開披露上述案件的具體信息。

百度稱,此案涉及的“TOP1”產品,是百度2017年初推出的“搜索結果首條直接滿足”搜索產品的簡稱。不同於傳統搜索用URL(鏈接地址)滿足用戶搜索需求,“TOP1”產品在搜索結果首位,將用戶所尋找的答案或者查找的資源直接展示給用戶,提升用戶獲取信息的效率。

近期,百度發現在今日頭條“頭條搜索”服務的搜索結果中,存在大量盜用百度“TOP1產品”搜索結果的內容,盜用內容既包括百度公司運用算法和歷史數據挖掘出的匹配用戶需求的“TOP1”搜索結果,也包括百度花費大量成本與生態合作伙伴一起運營的“TOP1”搜索結果。在百度看來,這種行為是對自己技術及勞動成果的公然竊取,已經構成侵權。

百度訴今日頭條不正當競爭竊取搜索結果,頭條:積極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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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向法院出示的一份證據中顯示,在今日頭條搜索 “螃蟹和西紅柿一起吃會中毒嗎”,首個搜索結果中的圖片上赫然打著百度LOGO水印;而搜索“1立方厘米水等於多少升”,首條搜索結果中,嵌入了“抄自百度”的字眼。百度稱,這些都是為防止TOP1搜索結果被抄襲預先打下的“防偽標記”。

“百度始終願意在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下與同行開展互利共贏的良性競爭,但抄襲行為已經涉及違法,不屬於正常競爭範疇。”百度相關負責人表示,字節跳動公司在其“今日頭條”客戶端提供搜索服務本無可厚非,但從事搜索引擎服務,應當依靠自己的技術能力進行網頁蒐集,建立自己的網頁索引數據庫,而不是不勞而獲,違反商業道德,公然竊取別人的技術勞動成果,擾亂公平競爭秩序。

2018年1月底到2月初,百度公司和今日頭條方面爆發多輪輿論戰。輿論戰的導火索是2018年1月23日,前財經媒體人羅昌平通過個人微博發佈百度旗下設有“打頭辦”相關文章,隨後,百度方面予以否認,並於2018年2月5日對羅昌平提起訴訟。

而今日頭條方面,則從2018年1月25日起,多次通過官方公眾號發文,指百度通過搜索、軟文等手段對其進行抹黑,並在1月29日,表示將以“百度不正當競爭”提起訴訟。雙方互有攻防,最終偃旗息鼓。

隨後,百度迅速回應,不僅否認了頭條的指控,還稱頭條近期的一系列發聲,源自“發展困境的焦慮”。

百度訴今日頭條不正當競爭竊取搜索結果,頭條:積極應訴

商業行為的擦槍走火,通常對應的是業務上的競爭。

據百度2017年四季度財報,其網絡營銷營收為人民幣204億元(約合31.4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6%。據微博2017年第四季度財報,其廣告和營銷營收21.0億元(約合3.323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長77%。今日頭條稱其2017年廣告營收為150億元,2018年的目標為“衝500億元,保300億”,大有超越微博、追擊百度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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