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車事故頻發,不能總跑在規則之外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老年代步車”穿梭在各個城區的大街小巷,價格便宜、操作方便,又能遮風擋雨等便利條件備受群眾青睞,特別是老年人居多。然而看似方便快捷的“老年代步車”,卻在實際的道路行駛中經常發生交通事故。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上路行駛的交通工具。顯然,“老年代步車”不屬於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更不屬於2個輪子的電動自行車。


法律關於機動車的概念為: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供人員乘坐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老年代步車事故頻發,不能總跑在規則之外

根據這個定義,“老年代步車”由動力裝置(電機)驅動,上路行駛供人員乘坐,毫無疑問屬於機動車的範疇。這類車車身往往設計得很窄,一些不良廠家為求銷路拼命地壓低成本,用低強度材質打造車身。底盤很輕,重心也較高,穩定性極差,在行駛中很容易發飄、傾斜。另外,車輛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車身外部,前後都沒有防撞吸能結構;車身內部,連最基礎的安全帶都沒有,更不用提安全氣囊這些“高大上”的配置了。許多駕駛此類車輛的人員交通安全意識薄弱,隨意逆行、闖紅燈是“家常便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往往不堪設想。


2020年3月27日16時許,在正藍旗上都鎮溫都爾額日格街三五一建材市場門前街道處,小型轎車與四輪老年代步車發生交通事故。


老年代步車事故頻發,不能總跑在規則之外

2020年4月1日16時許,在正藍旗上都鎮四郎城路匯力賓館對面街道處,四輪觀光車與步行人發生碰撞,造成步行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老年代步車事故頻發,不能總跑在規則之外

2020年3月19日11時許,在207國道744公里加660米處,無牌照四輪代步車與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相撞,造成兩車損壞普通客車五人受傷、無牌照四輪代步車駕駛員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老年代步車事故頻發,不能總跑在規則之外

老年代步車事故頻發,不能總跑在規則之外

2020年1月9日14時許,在351門前街道,小型轎車與四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老年代步車事故頻發,不能總跑在規則之外

千萬不要輕信“老年代步車”不用掛牌、不用考駕照等虛假宣傳,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老年代步車,作為子女,更不要把“老年代步車”當作禮物送給老人。


來 源:錫林郭勒盟交管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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