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抗疫不力的官员 | 上海法治报评论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对780多名官员因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防控疫情不力而被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停职撤职。这只是一个时段、一个城市“官员问责”的数字。弥漫于全国范围的整个疫情尚未划上句号,我可以断言:

还会有更多的官员因抗疫不力而被问责

纵观那些抗疫不力的官员大致存在以下“四不”的情形:一是不讲究质量。对工作敷衍塞责,应付差事,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质推进;二是不追求效率。看似也在“朝九晚无”,人在岗位却不见成效,拖拉疲沓,似“蜗行牛步”般行事;三是不及时处置。习惯于老办法,因袭于旧思维,在墨守成规中寻求最为保险的工作思路,常是老眼光看问题,老办法处理事;四是不敢负责任。明明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要层层请示、汇报,看似有组织观念,实则推责诿过。

“问责”抗疫不力的官员 | 上海法治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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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疫情来得突然和凶猛,一些地方应对建立起来的疫情防控问责机制往往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定过于笼统,界限似有不清,政策有失宽泛,因而实行时较难把握。据《马鞍山日报》报道,该市在疫情期间出台的问责规定,明确了问责总则、问责对象、问责原则、问责方式、问责权限、问责申诉和条款解释等内容,具体规定了8个方面30多种情形如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信息,不服从组织安排、摸排不到位、举家隔离管控不到位、人员不按规定检测等进行问责的实施细则;同时还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问责处理方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值得借鉴和效仿。

作为一名官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在其位,谋其政,敬其事,担其责,容不得半点“软懒散”,疫情期间更应如此

。倘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官员被问责势在必行,此乃获取抗疫全胜的逻辑支点

作者 | 沈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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