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柔的“懲戒”,讓孩子記到心裡

溫柔的“懲戒”,讓孩子記到心裡

家長群裡,很多次地提到了“懲戒”這個詞。

“我打了孩子,自己很後悔”。

“打也打了,罵也罵了,什麼辦法都沒有了。”

“棍棒底下出孝子”。

“打服了看他聽不聽話。”

聽著這些話,是不是眼前浮現出棍棒交加的場景?聽著就就覺得可怕。

昨天看《原生家庭》一書,副標題就是如何修補自己的性格缺陷,書中的第一個例子就寫到一位各方面都很優秀的醫生,家世很好,水平很高,唯獨婚姻不幸福。

有家暴行為,愛妻子愛的要死,可打起來要命。妻子要離婚,自己捨不得,可又忍不住自己的手。

刨根問底後,這個看起來家世很好的一生,居然是被打成才的。

父親和他的對話方式,就是拳打腳踢,還是一副“為你好”的樣子。由於自己的成功,一生默認了“為你好”的方式,就把這種“好”傳遞給了自己的妻子。

這或許也是一個家的“遺傳”方式,甚至比基因的遺傳更加根深蒂固,但這樣的方式,父母真的想要傳給孩子嗎?

如果說棍棒是一種教育,那一定是一種最無奈的教育。

懲戒是應該有的,但懲戒的方式更值得家長們深思。

當父母沒有培訓班,沒有畢業證,更沒有學位,甚至連入職考試都沒有。當你有了孩子,自然就成為了父母。

但這個職業,是你生而為父為母一輩子的職業,如果不終身進修,總會有出差錯的時候

孩子才是父母最成功的的產品,智慧的結晶。

面對這樣的一個產品,僅僅靠呵護遠遠是不夠的。

再肥沃的土地,你不管理,總會有雜草;再豐茂的大樹,你不修剪,總會有側枝伸出。

孩子也是一樣,他不是生長在真空中,也不是生活在世外桃園裡,碰上點磕絆,長點毛刺,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

懲戒是一種手段,但從本質上來說,懲戒兩個字,就說明了懲戒的目的。

懲戒,就是懲罰和告誡。

懲:上為徵,下為心,懲罰的目的就是為了“徵心”,征服孩子的心,讓孩子心服口服。

戒:“成”的變體,就差一點成功。

所以把心征服成功,方為最高明的懲戒行為。

認識到這一點,方式方法就不難想了。在想著懲戒孩子之前,稍微停下來,想一下:“我這樣,能讓孩子心服口服嗎?能把他的心收回來嗎?”

如果不行,那就停下手,自己調整一下,想別的辦法吧。

事緩則圓,你停下了手,你的腦子就開始開動了。

相信自己,這麼多年的經歷,還征服不了一個小小的孩子?

你放下的手,其實就讓孩子看到了你的心。

在養育女兒的時候,刻骨銘心的,我出過一次手,具體原因,自己現在都想不起來了。

當我伸出手準備打的一瞬間,女兒無辜的眼神提醒了我,頓了一下,腦子裡閃過一個情景:“我打了她,她知不知道為什麼?我會不會後悔打她?” 瞬間,眼淚用了出來,轉過身去,女兒抱住了我,“媽媽,媽媽”,心都碎了。

從此以後,我便再也伸不出手。

碰到不滿意的行為,我依然會去懲戒。

但我的懲戒,在孩子眼裡更多是一種不屈地去嘗試

孩子第一次上英語課,哭了,說再也不去了。那時候她不到三歲。

我問:“不是說去玩的嗎?在家裡一個人孤單,媽媽幫你找的小朋友一起玩呀。”

孩子說:“我都不認識他們,他們都不理我。”

“哦,原來如此啊。其實你知道嗎,他們之間都是互不認識的,要不信,你下次去問問老師,或者身邊的小朋友,回來說說看。就算不去了,也得找出理由呀。”

第二次,女兒興高采烈地回來了。

“媽媽,我不去游泳了”。孩子眼淚汪汪地說。這一次,她七歲。

“之前不是說好了學的嗎?”我說。

“我就學不會,不去了。我都不會漂”。

“如果你不去是因為學不會,那媽媽可以幫你的。”

“我不敢跳水,老師往下踹,我又漂不起來。”

這樣的孩子,我怎麼忍心下手去打,去批評呢?

“哦,跳水啊,我們練練就好了。下午我們就去游泳館,看看能不能練會。一下午如果學不會,那我們明天就不去上課了。”

整個下午,游泳池邊,我站在水裡,雙手扶著岸上的孩子,一點點,一次次,其實不到2個小時,孩子已經把跳水當成了樂趣。

回家前,我說:“明天還去游泳嗎?”

“當然去了,跳水真好玩。”

這樣的懲戒,讓孩子樂在了心裡,對問題沒有了抗拒,反而增加了征服的勇氣

現在孩子大了,很多手段都用不上了,懲戒兩個字在我的字典裡早已經被我排除了。

6歲之前,當你征服了孩子的心;12歲之前,他便理解了懲戒的含義。

之後,他自己就知道如何去不碰你的底線,不讓你動用懲戒的權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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