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和意境哪一個更重要?

首先聲明,我從不教人擺弄格律和修辭表意的技巧。因為這些從本質上來說是教不得的,如果能教得,那豈不是有千千萬萬個李杜了?這麼淺顯的道理卻很多人都不懂,所以好多人突然之間的都去學格律,最後你們學到了什麼?除了學會了互相恭維,相互赤面相見這些之外,還學會什麼了?

其次,本文也不是來打擊“詩人們”或者“準備成為詩人們”的積極性的。但是我會說,如果仔細看完全文,保證很大部分人會遠離“詩詞”而去,包括那些打著“格律”的名義在網上販賣情懷的“詩詞老手們”。這樣也好,不然“詩詞”這兩個字都快爛大街了。當然,還會有些人繼續賴在“詩詞”上面不走,這樣的人我也沒轍,好自為之吧。下面進入正題。

首先,格律是形式上的,意境是內容上的。這裡還有個概念,不符合格律的不叫格律詩,總之叫什麼詩都行,恰恰不能叫做格律詩。而格律詩的形式規則有很多,比如平仄、聯、粘,用韻、拗救等很多的一系列明暗規定,有些是硬性的,有些是約定俗成的。如果想深入瞭解,是需要一定積累的。

然後說意境。其實,寫作者在形式和內容上都沒有過不去的檻的話,是不存在取捨誰的問題的。如果覺得確實意境更重要(有時我也是這麼感覺的),那麼就無論用哪種形式先把意境寫出來並寫好吧,而不要去糾結,形式和意境何輕何重的問題,這才是正途。天下之詩,並非格律一門獨大。

在繼續這個話題之前,我請大家注意一個平時不太留意,但卻非常具有普遍性和有代表性的現象——為什麼對於格律詩的爭論總是多於對詞牌的爭論?

難道詞牌的格式要求比格律詩的少?還是講解格律詩的參考文獻比講解詞牌的少?可惜,現實情況卻恰恰相反。這裡就意味著需要進行一些深入的思考了。

對於格律和意境的取捨,很多人都喜歡舉古例,尤其喜歡舉唐宋時期的詩例,進而說“律不可害意”。其實這些人都被人云亦云的東西騙了,當然這裡面也包括那些對“律”無可奈何,就開始胡說八道自己騙自己的人。

記得我以前回答過一些類似的問題,對於“出律”的認識,大多數人都存在偏差。而恰恰是這種認知上的偏差,成了取捨“律”和“意”的焦點。所以今天在這裡我不妨再敘述一二:

一、歷史認知差異形成的誤讀。

現在好多人都把唐宋的一些名家名作當做格律詩來看待,尤其最愛舉的是唐初的詩作,拿來為自己的“出律”提供佐證。其不知,唐初哪來的“格律”?格律塵埃落定之時已是天寶年間的中唐了,科舉帖試的格律限定一舉奠定了“格律詩”一統江湖的地位。

但,還有很多當時的詩人,包括後世的一些詩人對“格律”是不屑一顧的。比如李白,在當時就是復古派的傑出代表,崇漢魏而薄齊梁。在格律大行其道之時,寫了很多不符格律的詩作,其灑脫高古之風對後世歷朝歷代詩人產生了深遠影響。這樣一位大家,竟然被一些人標榜為“才大欺律”的典範。這些人考慮過李白的感受沒有?別忘了人家可是以“復古三大家”自居的人,寫的本來就是古體詩。真的以為人家不懂格律嗎?寫過幾首格律詩只是告訴大家“我懂這個”而已,把人家的古體都當出律,然後大肆引用“你看牛人都出律”!說實話,這些人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態我真的不好猜測。

二、文化差異形成的誤讀。

現在還有好多人出口必“平水韻”,閉口必“律不可害意”。唐人寫詩用的是《切韻》,宋人寫詩用的是《廣韻》或者《集韻》(廣韻和集韻都是是大宋科舉考試指定用韻)。很多人一口夾雜了地方方言的平水韻去讀人家的詩,竟然還敢說人家的某一個字出律了,真不知道是誰給的勇氣和自信。更有一些人,連平水韻的鄰韻和別韻都不認識,就敢去玩兒什麼“通押”。好笑的是這些人還真敢“指鹿為馬”,說誰誰的就是出律,所以“律不可害意”!對這部分人我的建議是,先把自己舌頭捋直了,然後好歹擺弄出點意境之後再去說人家到底出沒出律吧。

三、技術差異形成的誤讀。

這裡面絕大部分是對“拗救”認識不足的人,特別是對很多詩例中的“對救”基本不知所謂而導致的“只認其拗不識其救”,盲目跟風指拗為拗,然後引以為例大肆誤己的人。就是太自以為是了,從來沒設身處地的想一想,人家古人在玩兒格律的時候,我們那時在哪?

四、環境差異產生的誤讀。

就跟我們當下“復古”格律詩一樣,每個時代的詩人其實也都有一顆“復古”的心。生活在“格律制霸天下”的時代,並不代表人家不寫古體詩。連當代人都知道如何讓自己的作品區別於“格律”,難道古人不知?一句五連仄或者七連仄就能搞定的事情,很簡單嘛(這只是簡單粗暴方式當中的一種)!非要挑出人家的某一篇作品指作“出律”,就是為了方便自己“出律”嗎?記住,老幹部可以這樣,但是志向遠大的我們不能!

如果境況允許,不妨去看看《全唐詩》,看看到底裡面有多少是格律詩來的。然後可以再去看看《全宋詩》,裡面王侯將相、高才大賢們寫的詩比比皆是,思考一下,這些人還用得著天天擺弄格律去準備應試或者拍馬屁嗎?

所以你看,在整個“古詩”的框架下,格律詩只是其中一角。如果很多人是因為羨慕李杜們的才情,或者諸宋們的風騷而產生創作衝動的,那麼我會勸他多去瞧瞧古體詩,因為格律詩根本就不是他的菜!古體詩裡照樣有平仄、有對仗、有韻腳,甚至粘聯也隨處可見,但它們絕對不是“出律”的格律詩。

最後再留點時間給“格律和意境到底誰輕誰重”的問題。

現如今就算最簡單的形式(格律),絕大部分人都很少去鑽研,總是把人云亦云當做金科玉律。我個人來講,從來對那些張口閉口“誰誰就是這麼說的”尬聊式討論敬而遠之,因為這些人都不知道個“為什麼”。

更有的人多是“你跟他談格律他便說情懷”,“當說情懷時他又跟你談格律”,古人左右都被消費了個遍。這種不爽了便把古人牽出來溜,想怎麼溜就怎麼溜的人其實都沒摸到“格律詩”的門檻。

格律詩作為一種體裁形式,在古時大多用於科舉考試,根本就不是為普通“平民百姓”而設的,但也不拒絕任何人參與進來。前提是“你”真的懂它。

古人為了搏取功名利祿,無論喜歡與否,一生當中的十幾年或幾十年間必須跟得它打交道。對於應試當中的各種“秀才們”來說,不存在格律和意境孰輕孰重的問題,第一步必需得先把自己的“律”搞好。考官的閱卷順序也是如此,不合律的即便寫出花兒來也得被丟到一邊去。所以,狀元、榜眼、探花和進士們來得容易嗎?看到這裡,正確的答案其實就已經揭曉了。

那些經常拿古人的詩例來對自己“格律門外漢”行徑進行辯解的人,首先“你”得能保證自己可以看明白各個朝代的格律詩,如果沒有一定的音韻學基礎,所得出的判斷和結論便都是臆造。有些人一輩子都搞不懂,為什麼自己寫的“格律詩”總是有人能挑出毛病來,其實這都與自己的知識結構和文化素質是有直接關係的。

具備了一定的基礎,如果還能心存一點科學嚴謹的“治學”精神去思考格律的本質,以及它的諸多變化;再加上“語感”上的天賦,以及謀篇佈局上的嫻熟技巧,這樣的人,才是能在“格律詩”上取得一點進展的人。而那些經過多年“努力”,還總是糾結於“格律和意境孰輕孰重”的人早已經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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