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話清代衙門“長隨”,到底有多貼心?背後有哪些鮮為人知的規則

文|趙能靜

引子:清代盛行的《長隨論》之類的“官場秘籍”隨處可見,他們雖然地位低微,卻躲在官老爺的門口或者身旁掌握著隱形權力,成了典型的“老爺多大,奴才多大”的典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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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地方官的大隊馬僕中,至少有十幾個甚至幾十個是知府和縣太爺的長隨家人,督撫一類官員的數量自不必說。所謂“長隨”就是跟班兒的,儘管他們不屬於衙門中人,所得俸祿都是由官老爺自己掏腰包支付,因此成了官吏不能離開的家丁,有的長隨幾十年跟著“老爺” 基本就屬於官員家中的一員。

此外,按照清代衙門規定,地方官要實行任職迴避,不能在其家鄉任職,也不能在其直系親屬做官的地方任職,因此地方官每到一個新的地方,都要面對人生地不熟的情況。如果單靠本地的這些人就是龐大的實際辦事的衙役人員,如果官員對他們失於督察,一則會失去當地士紳百姓的信任,落得極差的口碑,二來是一旦衙役出現問題官員難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地方官上任帶著自己的長隨親信,在衙門中成立自己的“班底”,就是非常重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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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裡的“葫蘆僧判斷葫蘆案”的門子就是這一典型人物,他上知朝廷下知各大家族勢力,下知各衙門雞毛蒜皮,因此讓縣太爺賈雨村尋找官場“護身符”。

因此,“長隨”的角色越來越顯得重要。對於這一問題,朝廷也給予了明確的規定。

清朝對哪一級官員能帶多少名長隨家丁早就做出明確規定,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廷正式下發了一個文件,實行攜帶家僕“配額制”:允許地方官除攜帶兄弟、妻妾、子女外,由漢人出任的總督、巡撫可帶家人50名,布政使、按察使帶40名,道員、知府帶30名,同知帶20名,通判、知州、知縣帶20名,州同、縣丞以下可帶10名。如果是旗人出任地方官,可以攜帶的家人是漢人的兩倍。很顯然,這裡的家人是地位低賤的家丁、僕從之類,與主人有著或緊密或鬆散的半隸屬關係。主清代,這些人有個形象的稱謂,被統稱為“長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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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隨”本是出於宋太祖趙匡胤的一句話。當初趙匡胤還未平定所有地區,因此一天夜裡下大雪,突然心血來潮去主動到趙普家,看到一名家人跟隨在趙普左右不離,舉止恭敬得體,於是趙匡胤便打趣說:“這是愛卿的長隨吧?”因此這個稱號就保留了下來,這個故事還有一幅畫《雪夜訪普圖》,君臣二人一邊吃著烤肉一邊談著天下大事。

由此就出現了“宰相門前七品官”的說法,由於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優越性,許多長隨跟著官員混得風生水起。那麼長隨分為多少類呢?《長隨論》多按“出身”劃分長隨,有超等長隨(暫隨)、特等長隨(且隨)、次等長隨等,而將上宗長隨、次宗長隨、下宗長隨名為“孽隨”。因此,這裡面也有著等級關係和位置的主次。按其職能來分,有負責把門的“司閥”或“門上”,有負責文書籤轉的“簽押”或“稿案”,有管倉庫的“司倉”,有在公堂值勤的“值堂”,負責通訊的“書啟”,掌管印信的“用印”,負責稅收的“錢酒”,以及“管監”、“管廚”、“管號”、“跟班”等等,名目之多,甚至地方官自己都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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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長隨管理或參與的僅僅是地方官的家庭事務,那他們就不會成為衙門中舉足輕重的一類,恰恰相反,他們所參與管理的絕大多數都是衙門行政事務。故此,因長隨和掌印官親疏關係的不同,以及分管事務的差別,他們也自然地被劃分為三六九等。

富貴雙全”的門政大爺,應了那句,“閻王好見,小鬼難纏。”

所謂門政就是給官老爺把大門的,在各種影視劇中多能看到想要得到官員接見,這門口的把門的必須要給孝敬,否則必然要吃“閉門羹”,因此這個長隨是很吃香的一種。他們收錢叫做“門包”,甚至約定成俗,送多少,都有明確的規矩,到了最鼎盛時期,門包還發展到了“門敬”的地步,每年逢年過節,必須要給官員把門的送“門敬”,否則後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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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押長隨 ,堪稱重量級人員,成為了官老爺的“貼心豆瓣”。

長隨中被稱為“大爺”的另一種重要角色就是“領班”,俗稱“稿籤”,是長隨中的重量級角色,被稱為官老爺的“大席”。這類人物關係到州縣老爺的仕途,因此如不是官老爺的“貼心豆瓣”是不能出任這個重要職位的。“簽押如同軍機處” 等同於官老爺的日常事務主管,比如要了解律令文件,明白公文款式,分清輕重緩急,刑名錢穀要不要,這些都要由真“簽押”協調處理。

一般來說,門政大爺要辦事,也要走稿籤大爺的門路,至少要"出息”“進項”的一部分拿出來孝敬稿籤大爺,就社會地位而,他也比門政大爺要高,因此,“高明之士,願充簽押不當門上”就很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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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員

為了在“門上”或簽押房弄到更多的錢,兩類大爺通常會“緊密合作”。比如說有個鄉紳要霸佔一處產業,先擬好了狀子,再給門政爺使上了錢,門政大爺就得把這些錢拿出一部分送給簽押,以便早些安排老爺批閱或升堂。清代州縣衙門中經常有“有案無傳,有傳無送,有送無訊,有訊無結”的事情發生,大多是因為籤大爺從中做了手腳。

除了稿籤外,簽押房中還有發審、值堂、用印、號件及書稟五人,這類長隨的職責可以從其名稱上獲知,發審、值堂、用印屬“中席”。因值堂長隨經常跟隨州縣官出門,因而又名“外堂”做得稱職,就會晉升為門上。

其實號件和書稟這樣的長隨收入不高,也非常忙碌,是長隨中的“小席”,因此,“大席”稿籤要經常設法補貼號件、書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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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省會首縣地方大缺,司籤不少於十人:稿籤、發審各一人,其他各二人。論收入,號件要比書吏高,這不但因為號件事繁,更因“諸色公事皆由號件過目”。號件因每天與往來公文打交道,因而熟能生巧,自然而然便明瞭各式公文款式。

進入稿籤“大席”之前,必須先從號件做起,號件是稿籤的副手,故每有稿簽出缺,即以號件充補。可以看出,這一套組合拳的“長隨”彼此關係密切,互為影響。這裡麵包含的信息很多,由此深度影響著清代官員的整體風氣,最終演變成官場難以清除的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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