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立齊出獄了。
出獄後,有30多家網紅公司想要跟他簽約。簽約金額有200萬,有300萬……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網紅公司打算以1500萬的年薪簽下他。
這一個舉動,引起廣大人民群眾深思。
我們辛辛苦苦工作幾十年,竟然不如一個偷車賊?
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網紅?難道就是為了流量可以不去思考價值?
這次,咱們不聊周立齊是否答應簽約,簽約多少錢。而是談一談為何會有30多家網紅公司要跟偷車賊慣犯簽約,讓他當網紅。
01.
周立齊這三個字你可能不熟悉,但是你大概聽過這段話:
-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
- “生意又不會做,偷電動車才能維持得了生活。”
- “進看守所就像回家一樣,超喜歡在裡面,個個是人才,說話又好聽。”
周立齊以反常滑稽的“金句”,一炮而紅,成為人人皆知的網紅。
成名之後的一段時間裡,在牆上,經常看到用他相片做的各種宣傳標語。
2015年,他因偷竊電動車入獄,在記者的採訪中,周立齊憑藉“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金句”一夜走紅。
如今他出獄了,有30多家網紅公司要跟他簽約。
可是你知道嗎?周立齊因盜竊罪被判刑,可不僅僅是一次兩次。
來看看他的人物介紹:
2007年6月,周立齊因盜竊被判有期徒刑;
2012年10月,又因盜竊被判1年6個月;
2014年10月,又再次偷電動車被抓捕;
2015年1月,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罰款1000元;
2015年8月——9月,因與他人盜竊6輛電動車而被行政拘留,直到近日才被釋放出來。
看著上面的年份,不得不說,周立齊是一個盜竊慣犯。刑滿之後不久,又再次去盜竊,之後又再次入獄,惡性循環。
正如他所說的:“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是不可能打工的。”
在他的潛意識裡,只想不勞而獲,快速賺到錢。所以,為何一個多次因為盜竊罪入獄的人,會有30多家網紅公司出高價簽約呢?
這到底是怎樣一種思想?
網紅需要流量,但是,並不是什麼流量都可以要,可以蹭!
試問,如果你是一個擁有百萬粉絲或者千萬粉絲的網紅公司,簽約周立齊,觀眾會怎麼看?
一個盜竊慣犯出獄竟然可以當網紅,光鮮亮麗,年薪千萬,享受著萬人追捧?
這樣會給每一個觀眾,或是每一個青少年觀眾傳遞什麼樣的思想?
前幾日,一個朋友跟我調侃:
“要不,咱們也去偷東西吧,然後也口出金句,或許能一炮而紅。然後就可以當網紅,不用種地幹活了……”
雖是調侃,但是你看?我們是成年人,都會有這樣的思想。何況是青少年呢?
正如人民日報銳評一般:“不是什麼熱點都能蹭,不是什麼流量都能追。網紅需要流量,更要有文化。”
確實。我們都知道,網紅能火是因為它有流量,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流量都可以隨便蹭。
網紅應代表責任與擔當,而不是流量與利益。
02.
去年,家庭電視劇《少年派》熱播,張嘉譯,閆妮與趙今麥飾演一家人。
劇中有一個橋段,引人深思。
趙今麥飾演的林妙妙是一名高三生。
但是,林妙妙一直不把心思放在學習上面,甚至多次以看望小姨為由,欺騙班主任唐元明去翹課。不做作業,不復習。
對於身邊3個朋友的勸告,她也不聽勸,導致成績一落千丈。
而她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沉迷於網絡直播。
她自己開了個公號,在公號上做網絡直播,引來了一些粉絲。一個月光靠粉絲打賞都有幾千元,完全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小網紅。
可是,看了林妙妙直播的視頻,你會發現,直播內容毫無營養,惡俗趣味,搞怪。
這樣的網絡直播有何意義?難道僅僅是為了賺錢?為了博眼球?
在高三這一年去做網絡直播,如果未來後悔了,真的能補得過來嗎?
雖然是電視劇上的內容,但是生活中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
如今,網紅是眾多人羨慕的職業。惹來了眾多人追捧,可是有些“網紅”,卻盡是毀三觀啊!
比如,一個小女孩直播母親去世,請求網友給她點一萬個贊;
再如,14歲的少女懷孕,直播炫耀自己的孕肚,表示自己“過得很幸福。”
又如,在網絡上炫富,提倡“活在當下”,可是卻用父母的錢去瀟灑……
網紅,是擔當,不是惡俗,不是錯誤引導。
然而,可悲的是,根據調查數據發現,有超過50%的孩子想當網紅,原因是來錢快,光鮮亮麗。
如今,網紅是一門人人追捧的職業,不僅可以帶來流量,日進斗金,還可以光鮮亮麗。
但是,三觀不正,惡俗趣味的作秀炒作,只會讓人“老鼠過街,人人喊打。”
03
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說網紅都不好,而是說毀三觀,扭曲價值觀的網紅直播,都值得我們去思考背後的影響。
你看,像“口紅一哥”李佳琦,“淘寶一姐”薇婭,被譽為“東方美食生活家”的李子柒等。
他們都是網紅,但他們也是最好的榜樣。
網紅需要群眾基礎,需要流量,但更需要正確的三觀。
如果一旦誤導,終將害人害己。
每一個網紅成功的背後,都不僅僅是靠顏值和博眼球,而是正確的三觀引導。
所以,不知道那些為了流量,想要簽約周立齊的網紅公司們,是否真的想過這些呢?
對於30多家網紅公司想要跟周立齊簽約一事,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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