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臺】家住英德市英紅鎮的居民請注意,看到失信被執行人宋勝元、宋家強請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為切實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維護司法權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經依法審查,現將執行案件失信被執行人宋勝元、宋家強的個人信息予以曝光,歡迎廣大群眾向我們提供其的訊息,對其進行監督舉報。

【失信曝光臺】家住英德市英紅鎮的居民請注意,看到失信被執行人宋勝元、宋家強請舉報!

宋勝元

【失信曝光臺】家住英德市英紅鎮的居民請注意,看到失信被執行人宋勝元、宋家強請舉報!

宋家強

性別:

地址(戶籍地/常住地):廣東省英德市英紅鎮

執行案號:(2015)清英法執字第846號

立案時間:2015年10月15日

執行法院:廣東省英德市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

被執行人宋勝元、宋家強與申請執行人譚某合同糾紛一案,法院判決由宋勝元、宋家強支付譚某338594.08元。


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被執行人宋勝元、宋家強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譚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被執行人經依法通知不到法院接受調查及報告財產,至今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宋勝元、宋家強賠償原告譚某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合計338594.08元;該款項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內付清。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聯繫舉報電話:0763-2284284

聯繫人:劉法官

備註:未經允許不得轉發。如需轉發,請聯繫英德市人民法院(0763-2666818)。自行轉發需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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