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這幾人合夥設“仙人跳”進行敲詐...

遼寧朝陽建平縣的孫某、華某、戚某(女)三人合夥設下了仙人跳陷阱,準備坑騙同鄉周某的錢財。戚某出面約周某“出來玩玩”,周某赴約時被孫某等人堵住,還被拍下不少照片。隨後孫某等人威脅要報警稱周某“強姦”了戚某,以此向其敲詐勒索1.1萬餘元。2020年4月從法院獲悉,孫某和華某均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而戚某在逃,最終也難逃法律制裁。


孫某和華某都是遼寧朝陽建平縣人。兩人合謀找到女子戚某,三人合夥準備通過仙人跳陷阱敲詐同鄉周某的錢財。

孫某到案後稱,其聽華某說周某平時就“不著調”,經常到喀喇沁街裡找失足女發生不正當關係,於是想從其身上敲詐點錢。於是兩人合謀找到了失足女戚某。

朝陽這幾人合夥設“仙人跳”進行敲詐...

戚某先給周某打電話,讓他“出去玩玩”。周某以前和戚某有過類似來往,於是同意了,在其赴約過程中,華某也湊上前,說戚某也給自己打了電話,要和周某“一起去玩”。兩人抵達戚某的預約地點後,戚某已經等在現場,周某和戚某兩人正在發生關係時,孫某衝進屋子,舉著手機邊拍照,邊說周某是“強姦犯”。華某也衝進屋子,兩人威脅周某不給錢就報警。周某無奈,先從妹妹家借錢給了兩人8700元。第二天又給了兩人3000元。

誰知這夥敲詐勒索犯不肯罷休,幾天後又稱手機視頻被人拿走了,再次勒索周某7000元,不給就天天打電話威脅。無奈的周某報了警。孫某和華某被警方抓獲,戚某在逃。

法院一審認定,孫某、華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威脅、要挾的方法,勒索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117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判處華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而戚某也最終難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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