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这几人合伙设“仙人跳”进行敲诈...

辽宁朝阳建平县的孙某、华某、戚某(女)三人合伙设下了仙人跳陷阱,准备坑骗同乡周某的钱财。戚某出面约周某“出来玩玩”,周某赴约时被孙某等人堵住,还被拍下不少照片。随后孙某等人威胁要报警称周某“强奸”了戚某,以此向其敲诈勒索1.1万余元。2020年4月从法院获悉,孙某和华某均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而戚某在逃,最终也难逃法律制裁。


孙某和华某都是辽宁朝阳建平县人。两人合谋找到女子戚某,三人合伙准备通过仙人跳陷阱敲诈同乡周某的钱财。

孙某到案后称,其听华某说周某平时就“不着调”,经常到喀喇沁街里找失足女发生不正当关系,于是想从其身上敲诈点钱。于是两人合谋找到了失足女戚某。

朝阳这几人合伙设“仙人跳”进行敲诈...

戚某先给周某打电话,让他“出去玩玩”。周某以前和戚某有过类似来往,于是同意了,在其赴约过程中,华某也凑上前,说戚某也给自己打了电话,要和周某“一起去玩”。两人抵达戚某的预约地点后,戚某已经等在现场,周某和戚某两人正在发生关系时,孙某冲进屋子,举着手机边拍照,边说周某是“强奸犯”。华某也冲进屋子,两人威胁周某不给钱就报警。周某无奈,先从妹妹家借钱给了两人8700元。第二天又给了两人3000元。

谁知这伙敲诈勒索犯不肯罢休,几天后又称手机视频被人拿走了,再次勒索周某7000元,不给就天天打电话威胁。无奈的周某报了警。孙某和华某被警方抓获,戚某在逃。

法院一审认定,孙某、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1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而戚某也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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