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7人犯罪团伙 设局“仙人跳”获刑

现如今,走在沈阳街头随处都能看到扫黑除恶的宣传语,但是仍有人顶风作案。沈阳一7人犯罪团伙,就利用这种类似手法设局“仙人跳”进行多次作案,单次的作案金额,最高金额达数千元。


沈阳一7人犯罪团伙 设局“仙人跳”获刑

近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就对以陈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判决情况,进行了披露。据被害人周某陈述,当他到达约定地点后遇到了一男一女,交出一千元后,女子先行离开,男子带他附近的居民区,让他独自去楼上的某个房间,男子随后消失。周某上楼之后意识到自己被骗。他们采用一种放鸽子也叫仙人跳的方式,首先引诱被害人交纳押金,在被害人交纳押金之后,到达指定地点这期间被告人在取得财物后就会逃离现场,以此取得被害人财物。本案当中被告人也是使用这种不具有真实卖淫嫖娼这种方式,利用这种类似的手法。


沈阳一7人犯罪团伙 设局“仙人跳”获刑

一旦发现被害人不上套,他们还有第二套方案,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或者恐吓,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强制地索取财物,如果威胁和恐吓无法生效,这个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就会进一步升级,拳打脚踢之后,从其身上强拿。


沈阳一7人犯罪团伙 设局“仙人跳”获刑

最终,法院认定主犯陈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其余六名被告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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