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達州公安交警發佈
《關於朝陽農貿市場、西晶農貿市場提升改造佔道設置臨時攤區實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通告詳情
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朝陽農貿市場、西晶農貿市場提升改造佔道設置臨時攤區實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2020〕第17號
通川區人民政府將於2020年4月20日8時至2020年11月30日24時對朝陽農貿市場、西晶農貿市場實施提升改造。期間,將佔用朝鳳北路、西晶巷、夏荷街設置農貿市場臨時攤位,以滿足人民群眾生活物資購買需要。為確保朝陽農貿市場、西晶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施工順利進行,保障臨時佔用道路及周邊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之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朝陽農貿市場提升改造佔用朝鳳北路設置農貿市場臨時攤位期間,朝陽東路朝鳳北路路口至朝鳳北路彭家灣路口路段禁止車輛(施工車除外)通行;行經該路段的車輛請繞行文化巷或檬子埡街往返。
二、西晶農貿市場提升改造佔用西晶巷、夏荷街設置農貿市場臨時攤位期間,朝陽西路西晶巷路口至西晶巷夏荷街路口至夏荷街71號路段禁止車輛通行;行經該路段的車輛請繞行朝陽西路、金山北路、陽平路。
三、凡違反本《通告》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實施處罰。
四、本《通告》從2020年4 月20日8時起施行至2020年11月30日24時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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